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订阅本频道的头条新闻
 24小时热点  
·近8万新闻记者已换新记者证
·专家:针对差异细化碘盐标准
·美女保安将服务国庆安检
·18位老战士将参加国庆游行
·长沙发322个工种工资指导价
·河南监狱设服刑人员改造基金
·虚拟货币交易成色情网站动向
·两地车祸不同判 法官也纠结
·广东严查酒驾 一夜拘留78人
·青藏铁路查出1.28亿假发票
 科学·探索·轶闻 更多
英雄纪念碑曾欲在碑内装电梯
·中国9大城市娶老婆成本
·陈独秀拒绝共产国际经费援助
·毛泽东亲自参加的悼念活动
·重庆连发地产窝案:五厅官落马
·"白宫"楼举报人狱中蹊跷死亡
 人物语录 更多
洪晃生父:章含之有外遇在先
·76岁李宗仁与胡蝶27岁女儿的忘年恋[图]
·开除刘少奇党籍 谁唯一没举手?
·谁是毛泽东的“双儿女亲家”
·揭秘:毛主席像章怎样从“狂热”到“制止”
·毛泽东的烟瘾:烟龄长达六十三年
·【中国·面孔】之悲情农民赵作海
·【中国·面孔】之“房产大炮”任志强
·【中国·面孔】之文强黑与白
·【中国·面孔】之冷血屠夫郑民生
·孟学农两度去职低调复出 曾赋闲一年远离公众视野
 English News More
浙报集团系列数字报刊
浙江日报 | 钱江晚报 | 今日早报
美术报 | 浙江老年报 | 城市假日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打杂12年 “烧饭工”主张养老保险待遇获支持

   一名为单位做饭打杂12年的农民工在向单位要求参加养老保险遭到拒绝后,愤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劳动争议作出一审判决,确定原告于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为该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并补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1995年5月,严秀英受聘于于都县供电公司,为其所属的罗坳供电所做饭打杂,当时约定报酬为每月250元,只要能胜任工作,报酬逐年增加。但直到2007年,严秀英的报酬只有每月280元,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06年3月26日,严秀英向于都县供电公司提出给予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并办理退休。于都县供电公司认为双方仅存在劳务合同,严秀英的行为是一种劳务承包行为,不存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办理退休的问题。严秀英遂向江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7年5月28日,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于都县供电公司应当为严秀英补缴养老保险费并补足工资。于都县供电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仲裁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严秀英为原告所属的罗坳供电所做饭打杂12年之久,并按月领取了报酬,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原告要求撤销仲裁裁决无理,应予驳回,故作出上述判决。(刘石发 李青)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