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窝案的主角——原市委书记李大伦早已倒台并被推上宣判庭了,然而,在郴州的临河宾馆至今仍保留着李大伦的题词。《中国改革报》记者在不解之中近日前往宾馆探个究竟,有关方面回答令人费解:留着李大伦题词是“特色”,“说不定一些客人觉得很好玩就进来住宿了,所以就留着”(见《中国改革报》2007年12月12日A4版)。
读着这段“旁白”,笔者似觉一脸茫然。一个已被检察机关侦查核实涉嫌受贿1434万元,尚有1765万元财产无法说明来源,并于今年4月12日推上法庭进行庭审的大贪官李大伦,为何在某些公众之中臭不起来?当地宾馆为何仍把其题词视作“特色”?那么,李大伦的“特色”又是什么?除了人们所知道他爱好书法、爱好舞文弄墨之外,同样令人玩味的是:当地一些人们对李大伦感情很复杂,公开向记者坦言,“尽管他是贪官,但是也做了一些事情。例如他不修这个广场,晚上我们就没地方散步”。无疑,“贪官也做过好事”成了人们分析郴州宾馆留下李大伦题词的一个视角。
应该说,“贪官也做过好事”决不仅是郴州某些人们的独有情结,而是在某些地方基层带有普遍性的一个现象。近年来,每当媒体曝光贪官案件,在相关的网站跟帖中,几乎都会见到来自贪官出事地方为其“摆好”的声音。在笔者生活的地方周边,尽管近年陆续曝出贪官,却也不断地听到“干过好事的贪官胜过不干事的庸官”的声音。近日,笔者在主流网站还看到了一篇题目为《太平官比贪官更可怕》的时评(见新华网2007年12月17日)。试想,在这种情结下,对贪官的贪腐行为能恨起来吗?对出台的反贪制度措施能真正彻底落实下去吗?有句耳熟能详的典故云:庆父不死,鲁难未已。而今,郴州宾馆仍对李大伦题词情有独钟怪象,人们也不难看到,这个“庆父”恐怕就是“贪官也做过好事”情结。
诚然,某些官员走上贪腐之路有着复杂的原因。既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也有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那样属世界观上的问题。一般而言,在贪官滑向贪腐歪路之中有一个过程。在这中间,一些贪官或许出于组织制度压力,或许出于良心未泯,或许出于对自己贪腐行为掩人耳目策略,也确实做过某些好事。对这些好事就应进行辩证分析,应看到党政领导和群众的监督起作用,不能把官员所做的好事全部归于官员个人功劳,也不能以贪官曾做过这件或那件好事就对他的贪腐行为“网开一面”,更不能以他往昔干过的好事就冲销了他犯下的贪腐罪过。
笔者之所以对“贪官也做过好事”情结进行剖析,乃因涉及一个问题:反腐需要广大公众的紧密配合。而今,每当一个大案曝光,总会见到为数不少的网评对相关纪监检察机构左一个批评右一个质疑。诚然,对某个问题发表不同见解是人们的权利。但是,作为公众,对反腐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今,“贪官也做过好事”情结已误导社会,影响了公众对揭发抵制贪腐问题的积极性。只有把专门机构查案和铲除滋生贪腐土壤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使社会形成“不敢贪、不能贪、不会贪”的局面。铲除这个“土壤”就不仅仅是专门机构的事情,也不仅仅是相关官员的责任,而应像那句防火警言那样“人人有责”。因此,剖析“贪官也做好事”的情结,就是使人们认识共同铲除滋生腐败土壤的现实性和严峻性,提高公众对反腐的自觉性和警惕性。
分析郴州宾馆还留着贪官李大伦题词有着另类警醒意义。(网友:亦菲)
(本文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涉案3千万牵出贪官一批
湖南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案开庭审理(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