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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李毅中的怒斥没有威力?
2007年12月18日 17:06:0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特大矿难,15日由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11名矿难责任人提起公诉。此前,由于迟迟未处理责任人,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专门过问此事,并提出质问。(12月16日中国网) 据悉,这11名矿难责任人受处理,是在今年11月21日李毅中亲自过问该案件后才有所转机的。当时,李毅中在黑龙江督察工作,得知了导致171人死亡的七台河特大矿难责任人竟然两年了还没有受到处理,十分恼怒,红着眼圈语重心长地说:“当年我就是站在这里等待救护队的人员救出死难矿工的”。他痛心疾首,义正词严:“我是事故调查组组长,有权责问事故责任追究。”终于,在他的亲力督导之下,久拖不决长达两年的案子昨天有了结果。 罕见的七台河“11·27”特大矿难,作为国务院调查组认定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在中央是挂了号的。黑龙江、七台河等几级地方党政部门负责人当时也给中央领导表了态,决心尽快严肃处理此事。然而两年时间过去了,这起案件的相关事故责任人却一个个依旧乐呵自在地逍遥于法外,真是让人辛酸和愤慨。我们不知道,当地政府官员当初的承诺是怎么许下的?难道他们真的不明白什么叫羞耻?时至今日一位位罹难者亲属人人望眼欲穿,仍在苦苦等待,公道在哪儿,天理何在呀? 那么,本来一目了然,再清晰不过的案情,事故责任人为何又长时间得不到处理呢?来自《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的追踪调查,为笔者解开了一半谜团。由于当地公安和检察机关在办案上的互不协作和认识偏差,导致了案件办理的迟缓。但是根据记者调查,说这仅是其中的一个原因。至于有无其它深层因素,是否牵涉了上层政府机关的失职渎职行为,没有再提。对此,笔者也不敢再妄加猜测。在公安和检察机关背后,到底有没有保护伞从中作祟,人们不得而知。 但是,毕竟是171条无辜生命呀!瞬间葬身于井底,这铁一般的事实岂容狡辩。如此熟视无睹,麻木不仁的地方政府部门,有关官员的失职、渎职和懈怠行为,与那些草菅人命的矿主又有何异?我们不禁要问,是171名遇难兄弟的生命珍贵,还是那些拿矿工生命当儿戏的政府官员的面子重要?孰轻孰重,当地执法机关怎么可能就分不清呢?既然国务院高度关注的大案要案都这般不重视,那平常老百姓有点困难,急需政府帮助,相关机构和执法部门岂不更是无所谓?倘若如此,不妨想一想,还有多少群众能够指望他们善待,还有多少百姓利益能够指望他们去保驾护航? 当然,不管天灾还是人祸,矿难都是无情的。但是,在每一个沉痛教训的背后,隐藏着的那一串串“故事”,却不得不值得人们好好反思。对此,我们要对李毅中表示敬意,要为他正名。因为大家知道,过去一说矿难,给人们更多的感觉,就是李毅中那每次怒斥过后的无奈。有人曾说他对地方政府官员和矿主,只有权指责而无权干预,这长久以来形成的偏激思维定势,如今看来,不得不改写了!七台河“11·27”矿难,就是最好的例证。 李毅中是好样的,百姓的眼泪没有白流,以后看谁还敢说他的怒斥没有威力!(网友:王成应) (本文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李毅中质问:七台河矿难责任人为何两年还未处理?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11月22日再次质疑:“11.27”事故发生快两年了,移送司法机关的10多名责任人,为何还没有得到处理?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如何判刑等都应该向社会公布,希望早点把处理结果透明地公布。 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己表态:一定要记住“11.27”事故的教训,事故中该处理的干部已经处理,但造成矿难的主要责任人移交检察院后却还没有得到处理,逍遥法外,怎么得了?不能睁只眼闭只眼,要好好查!
来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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