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件大事,立刻传遍全城,无不惊诧万分。于是将军魁玉、署理藩司孙衣言、臬司梅启照,还有学政殷兆镛,一起赶到督署,只见马新贻奄奄一息,已无法说话。这班官吏不敢说什么担当的责任的话,只巴望能保得住马新贻一条命。无奈刺中要害,群医束手,延到第二天中午,终于咽气了。
这时,江宁知府孙云锦和上元、江宁两知县会审凶手的供词,亦已呈送到江宁将军魁玉那里。凶手名叫张文祥,河南汝阳人,做过洪匪李侍贤的裨将。供词离奇不经,魁玉看了,只是不断摇头,连称“荒唐”。于是以“行刺缘由,供词闪烁”的措词,飞章入奏。(以上节选自高阳先生的《御座珠帘》)具体案情就如高阳先生所言,笔者也进行过求证,根据各方的资料显示,口径都是一致的,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就是当日发生的真相。堂堂封疆大臣,竟在督署重地被刺身亡,实在是对风雨飘摇的清王朝的一次冲击。
29日,清廷连发四道谕旨。第一,命“魁玉督同司道各官赶紧严讯,务得确情,尽法惩办。”第二,“曾国藩著调补两江总督,未到任以前著魁玉暂行兼署。”第三,密旨安徽巡抚英翰加强长江防务和地方治安。第四,“著魁玉督饬司道各官,设法熬审,务将因何行刺缘由及有无主使之人一一审出,据实奏闻。”上谕未到江宁,27日魁玉又急奏:“拿获行刺之凶犯,始则一味混供,迨昼夜研鞫,据供系河南人,名张汶详,直认行刺不讳,而讯其行刺之由,尚属支离狡诈”。
9月3日,清廷立即谕旨:“情节重大,亟应严切根究”,“务将行刺缘由究出,不得含混奏结”。魁玉一日接到四道上谕,这才体会到个中滋味,仅仅告知“一味闪烁”,“语言颠倒”,“支离狡诈”既不能让朝廷满意,也不能屏止众口。果然,王公大臣纷纷议奏。给事中王书瑞奏道:督臣遇害,疆臣人人自危,其中有牵掣窒疑之处,应派亲信大臣彻底根究,勿使稍有隐饰。5日,清廷再下谕令:“惟以兼圻重臣,督署要地,竟有不法凶徒潜入署中,白昼行刺,断非该犯一人挟仇逞凶,已可概见。现在该犯尚无确供,亟须彻底根究。著张之万驰赴江宁,会同魁玉督饬司道各员,将该犯设法熬审,务将其中情节确切研讯,奏明办理,不得稍有含混。”清廷一开始就意识到此案的严重性,现在又怀疑非张汶详一人所为,因此口气越来越严厉。
18日,清廷又下谕旨:“张汶详行刺督臣一案,断非该犯一人逞忿行凶,必应彻底研鞫,严究主使,尽法惩办。现审情形若何?魁玉此次摺内并未提及。前已明降谕旨,令张之万驰赴江宁会同审办。即著该漕督迅速赴审,弗稍迟延。魁玉亦当督饬司道等官,详细审讯,务得确供,不得以等候张之万为辞,稍形松懈,此事案情重大,断不准存化大为小之心,希图草率了事也。”清廷明确提出“严究主使”,从而抓住了本案的症结。对魁玉审案,似乎不耐烦了,字里行间充满了斥责,态度更加严厉。24日,魁玉带着几分委屈,几分无奈,几分惶恐,再次奏陈:伏思前督臣马新贻被刺一案,案情重大,张汶详刁狡异常,奴才督饬司道昼夜研审。张汶详自知罪大恶极,必遭极刑,所供各情一味支离。讯其行刺缘由,则坚称既已拼命做事,甘受碎剐。如果用刑过久,又恐凶犯仓瘁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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