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8日),北京市公交集团公布《学生公交IC卡办理和使用的补充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北京市普通中小学在校生刷卡乘坐公交车,必须统一使用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含证件卡、学籍卡),公交发卡充值网点不再为普通中小学在校生办理“学生公交IC卡”业务。
根据规定,下月起,北京市中小学生使用的“学生公交IC卡”(近90万张)将停用,取而代之的是“中小学学生卡”,该卡目前已发放完毕并使用,中小学生可凭“中小学学生卡”在公交IC卡充值点充值。已办理“中小学学生卡”的学生,可到一卡通公司指定网点办理学生公交IC卡退卡手续。使用“中小学学生卡”乘坐公交车,将享受与普通“学生公交IC卡”一样的两折优惠政策。
目前,北京市共有“中小学学生卡”近120万张,但其中开通公交功能的只有不到三成,此次换卡可以避免大量公交学生IC卡卡面的浪费,也可有效堵住公交学生IC卡倒卖途径。
此外,根据规定,在京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高、技校)的在校学生以及科研机构享受学生公交IC卡优惠范围的研究生仍可继续使用学生公交IC卡,但须遵守新规。
■学生公交IC卡新规
学生卡专用章 取代学校公章 可继续使用学生公交IC卡的学生,办卡时必须由学校、科研机构统一到公交集团各分公司票务中心办理,并须提供学生证、照片、身份证、卡押金、首次充值款。纸质学生卡面必须填写与学生证相符的学校名称,照片位置不再加盖学校公章,由公交集团统一加盖“北京市学生卡专用章”后,即可使用。
有效期为一学年 每年须办延期手续 学生公交IC卡的有效期为一学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于每年10月1日前必须办理一次延期手续。办理延期手续时,须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已注册的学生证,到公交集团各发卡充值网点,与充值手续一并办理。
丢失后不能自行补办 如丢失学生公交IC卡,学生不能自行前往公交卡发卡充值点申领,必须由学校和科技机构统一于每月月末最后两天到公交集团指定地点补办。补办时,仍须提供学生证、照片、身份证、卡押金、首次充值款。
充值须去发卡网点 其他网点不能充 自2008年1月1日起,学生IC卡充值一律到公交集团发卡充值网点办理,其他网点不再受理学生卡充值。而在外地就学的本市户口学生,也将不能再办理北京市学生公交IC卡。(记者 郭鲲 通讯员 张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