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率领一支隐患排查治理督查组重访东风煤矿。两年前他来此的身份是“11·27”事故调查组组长。李毅中惊讶地发现,两年前造成171人死亡的七台河“11·27”特大矿难事故中包括矿长在内的11名事故责任人还没有得到处理。他气愤地质问:“事故发生快两年了,为什么还没有处理结果?”(12月18日《人民日报》)
据说,面对公众对办案进度的质疑,七台河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委、市政府重视不够;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不力、索取相关材料不积极;具体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不强,对这样一起特大矿难责任人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不熟悉,都影响了办案进程。
这倒使笔者不禁想起了今年4月16日这一天同时发生的两则新闻: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恶性校园枪击案,33人无辜丧命;我国河南省宝丰县王庄煤矿发生爆炸事故,同样数量的矿工不幸遇难。对前者,我国媒体做了充分的报道,报纸不惜版面,事无巨细,连篇累牍,网站开设了随时更新的专题,死者照片得以一张一张地展示;而后一起事件则被轻描淡写地放在了报纸和网络的角落里,几乎无人问津。为此有人感到愤怒,称中国人的生命不如美国人的生命贵重。
不可否认,视国人没有美国人生命贵重,这样的人在我们身边大有人在,否则的话,就不会有造成171人命丧黄泉的“11·27”矿难责任人两年仍未开审。然而,究竟是在谁漠视矿工的生命,难道说“人命关天”真的只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老天”不成?窃认为,这是我们一些国人无视人权的意识在作崇,是传统国民劣根性一大暴露。须知,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就连要被皇帝老儿杀头了,还不得不不高呼“谢主龙恩,臣罪当诛”!这种无视人权的封建糟粕,至今仍让一些人留恋不已,以至挥之不去。而在西方,因为人权的平等意识,早就使得一切一切的人,不论皇公贵族与平民百姓,人人在上帝面前平等,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人人在人权上、在生命权利上、在通过劳动获取报酬上、在一切争取个人幸福的机遇上平等,这种人权意识,使得任何人都无任何权力蔑视他人的生命。
相比之下,美国校园枪案发生之后,美国人包括总统讲话、校方声明、万人哀悼、降半旗、遗照上网、摆石块作纪念、祈祷与献花等等,几乎整个社会都被动员起来。这就是说,决定的因素是人而不是物,中国要走向公民世界,关键是人权的观念世界化,从政府官员到普通民众,都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视每一个人的生命重如泰山,并由此从体制上加以保障,在法律上予以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