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404 Not Found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 |
![]() |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
![]() |
“煤电联动”更要“民生联动”
2007年12月19日 09:49:5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五大发电集团已基本签订电煤重点合同,电煤价再涨一成多,煤电联动是否会再启动、电价是否会上调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12月18日《京华时报》)。 所谓“煤电联动”机制,就是当煤炭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时,其增加的成本30%由发电厂自行消化,70%由国家通过调整电价解决。 然而,这样的“煤电联动”机制,在CPI大涨的情况下,有必要重新调整承担比例,三七开的比例是否科学合理?须知,电价上涨直接关乎民生,“煤电联动”更要“民生联动”,所以有必要从民生的角度来重新“分配比例”。能否将现行的“三七开”倒过来,增加的成本70%由发电厂自行消化,30%国家通过调整电价来解决呢? 除了承担增长成本的比例调整外,也应对“煤炭价格累计变动幅度超过5%时”的比例进行调整。五大发电集团最近“痛快”签订合同,增幅一下子就“超过了5%”,是否是“有意”而为,“醉翁之意不在酒”,为启动“煤电联动”机制创造出“必备条件”呢? 民众已经不堪忍受物价上涨的生活成本,而企业、尤其是国企的社会责任之一,恰恰是承担更多的民生成本。(王旭东)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编辑:
黄乐曼
|
![]() |
404 Not Fou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