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一场引人注目的葬礼在深圳举行。一具棺材28万元,木料沉重,10名大汉方抬起棺材盖一角;一块墓地数百万元,面朝大海尽览小梅沙之景;多名和尚道士在广州市殡仪馆里作法七天超度亡灵……逝者是一名64岁几内亚籍华侨,他的4个子女中有两人是亿万富豪。这次葬礼耗资达数百万元乃至近千万元。(《南方都市报》12月19日)
这个葬礼到底花了多少钱,笔者觉得没什么值得关心和质疑的。在一个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包容的社会里,富豪只要是合法赚大钱,爱怎么花想怎么花,这是他个人的私事。也别指望每个富豪都会把大把的金钱拿来做善事,若这样,那这世界上的奢侈品还不一样都卖不出去?所以对富豪大肆丧葬,没必要抱着妒忌心理非去挑点儿刺找点儿毛病。
不过,富豪的这些奢华之举必须严格界定在合法范畴之内,这是法律公平公正的必然。然而,新闻明确告诉读者,“所有车辆的车牌都被白纸蒙了起来,白纸上用浓黑的字体标明车辆的序号”。这样的举动对富豪来讲已不是第一次了,11月24日,辽宁一富商曾动用38辆悍马迎亲,遮挡车牌后闯红灯,并故意造成交通拥堵,引起公众普遍的质疑与反感。
公众最反感什么?是公权对富豪违法违规行为的视而不见!的确,许多寻常百姓在办红白喜事时,也常常这样遮掩车牌,但富豪掌握着更多的社会资源,拥有更多便利的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先富”群体必将越来越多,如果“先富”群体都这样享受法律的特权,不能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制约,其负面影响可想而知。
若论富有,国内没人能比过比尔·盖茨。在盖茨19岁生日那年,父亲便送给他一辆保时捷跑车。但是这辆车一直无法上路,直到克林顿总统1999年签署了一项联邦法令,特许该型车的拥有者出于“展示”的目的上路做有限的行驶。不过随后,华盛顿州的民主党州长葛瑞格尔因考虑减少污染措施,却将包括该跑车在内的高排放车辆予以限制。
真不敢想象,要是盖茨这样的巨富出现在我们某些地方,还不知道会享受多少特权。公众并没有天生的仇富情结,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反感富人的炫富行为,公众关注的是,我们的社会公器能否牢牢守住社会法制秩序的原则,不因对象家财万贯就迷失在崇富情绪之中而网开一面。一言以蔽之,公众确实应该适应富人的消费习惯,但公众不能容忍的是公权的媚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