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组织编写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1》近日由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蓝皮书指出,城市科学发展作为一种全新的城市发展观,所追求的是城市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依据中国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国地级及以上大城市中,深圳、东莞、北京居前三。
遵循科学性、可比性、动态性、数据的可获性以及可操作性等原则,构建中国城市科学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发展指数、协调指数和支撑能力指数三项一级指标。其中,发展指数由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水平两个二级指标构成;协调指数由城乡协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三个二级指标构成;支撑能力指数由基础设施、环境条件、科技研发、体制支撑四个二级指标构成,它们共同组成了指标体系的系统层。根据研究需要,共选取419座城市作为评价样本,以市区人口100万为分界线。包括地级及以上大城市(113座)、地级及以上中小城市(173座)、县级市(133座)。采用德尔菲法和因子分析法建立模型,对数据进行分析。
结果显示,中国地级及以上大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中,深圳、东莞、北京居前三;在地级及以上中小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中,东营、珠海、南通居前三;在县级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中,昆山、常熟、江阴居前三。
从区域来看,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三大都市密集区是中国目前大城市发育最成熟的区域,其城市成长过程中的发展指数、协调指数和支撑能力指数匹配度较好,科学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在综合排名前20位的大城市中,有17座城市来自东部沿海地区,占总数的85%,其中有11座城市位于三大都市密集区,占总数的60%。根据中央“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以及“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增长极”的要求,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三大都市密集区已经具备拉动中国经济增长、带动国家整体发展的增长及特质,其未来应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实施优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与大城市相比,中小城市科学发展指数的地区差异相对较小,地区间发展相对均衡,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协调度(城乡协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普遍较高。其中,山东、河北、广东、江浙地区的中小城市发育最好,科学发展水平较高。
浙江、江苏、山东是中国县级建制市发展较快的地区,也是城市科学发展指数较高的地区。在综合指数排名前50位的县级市中,有36座城市归属于三省,占总数的72%。其中,良好的支撑能力是促进这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和保障。值得强调的是,这种支撑能力不仅来自于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和优越的自然环境条件,更来自于良好的体制环境和强大的科技研发转换能力。
从东、中、西部三大区域来看,东部各省城市总体科学发展指数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而中部城市的总体指数又略高于西部地区,呈东高西低的阶梯状态。
总的来说,从区域城市科学发展综合指数来看,东部地区城市无论是在发展水平上,还是在发展的协调度和后续支撑力上,都处于较好状态。这表明东部地区发展已经开始转型,正在进入优化发展阶段。而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虽然高于西部地区,但其发展指数并未表现出优势。这主要是因为发展指数不仅仅是发展水平的指征,更是发展能力的指征。而相对于西部大开发背景下西部城市的快速发展,中部地区则显得发展不足。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建立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四大主体功能区的设想,今后一段时期东部城市应该侧重优化发展,中部城市应该强化发展,而西部城市则应该在快速发展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科学发展的能力建设。
(资料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1》P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