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0日决定,自12月21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这是中国央行今年第6次上调银行基准利率。6次上调概况如下:
自2007年3月18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2.52%提高到2.79%,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6.12%提高到6.39%。
自2007年5月19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2.79%提高到3.06%,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6.39%提高到6.57%。
自2007年7月21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3.06%提高到3.33%;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6.57%提高到6.84%。
自2007年8月22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3.33%提高到3.6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由6.84%提高到7.02%。
自2007年9月15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60%提高到3.87%;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7.02%提高到7.29%。
自2007年12月21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87%提高到4.14%;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由现行的7.29%提高到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