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未成年接触色情与暴力网站,台当局“内政部”20日通过《儿童及少年福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应邀集主管机关协助民间团体成立“内容防护机构”,针对网络内容词汇进行分级,若网络平台提供者(ISP)违反分级规定,逾期不改正者可处新台币6万至30万元罚款。
据《中国时报》报道,“内政部”研议的草案明订,“内容防护机构”将办理儿童及少年网络内容及行为观察、分级标准词汇检讨、网络内容等级评定、申诉机制的建立与执行,以及过滤软件的建立与推广。
草案也规定,ISP或其相关协会应依“内容防护机构”的防护机制,主动采取可行的防护措施并订定自律规范。
但草案也明订,ISP经NCC告知网络内容违法或未采取防护措施时,为限制儿童及少年接娶浏览,网页应先行移除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该草案是为配合NCC网络分级制度把网络管理纳入规范,草案将在年底前审查。对此,专家认为与其要求业者自律分级、禁止网友上传不法内容,不如提升自己的网络安全素养实在。
一名业者表示,网站分级制度只是理想,但不会成功,因为就算是台湾的业者都乖乖地分级了,那连到境外的网站怎么管?
业者说,台湾的“计算机网络内容分级处理办法”其实有个地方很诡异,就是搜寻引擎不在管理办法的范围内,单是这点就足以让整个办法破功。况且,网页即使加注了分级标示、警语,但仍无法分辨点选浏览的那个人是谁?他是否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