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暂时搁浅
许玲表示,“我很能理解戴菲的心情,希望她能够勇敢地从困境中走出来。”但是,因使用玉兰油而遭遇10级伤残的戴菲,此时再次陷入困局:因宝洁公司至今未交纳鉴定费用,鉴定工作已经搁浅。根据法律的规定,司法鉴定期间,审理期限将同时中止,在没有得出鉴定结果前,法院难以作出判决。因此,法院对此案的判决也遥遥无期。
12月17日,戴菲拨打了《法制周报》记者的电话。戴菲在电话里哭着对记者说,“我已经把封存的两瓶玉兰油产品交给质检部门,原以为上周就能出鉴定结果,没想到今天去问,质检部门说宝洁公司还没有交纳鉴定费用。”
对此,戴菲的代理律师,湖南湘和律师事务所胡勇平、肖应华表示,“宝洁公司不肯交纳鉴定费用,这是对消费者极不负责的表现。无论是根据法院的裁定,还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是根据双方的协议,或者是从最起码的人道主义出发,四个层面上,宝洁公司都应当交纳鉴定费用。”
随后,肖应华律师向《法制周报》记者出示了相关证据: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的(2007)湘民三初字第56-1号裁定书,以及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代表赵云飞与戴菲的谈话记录。谈话记录明确表示:“……鉴定费用按受检机构确定数额由宝洁公司先行垫付,具体费用的承担由判决再确定。”肖应华律师认为,“宝洁公司有责任证明它的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但是为何迟迟不交鉴定费用?这实在让消费者寒心。”
12月19日上午11时许,《法制周报》记者拨打了宝洁公司媒体采访专线“020-85186688”,宝洁公司工作人员刘岚告诉记者:“对于宝洁公司没有交鉴定费用的原因不是很清楚,赵云飞是公司的律师,他签字承诺了垫付鉴定费用。只要费用合理,宝洁公司一定会承担。”
对于浙江绍兴消费者许玲的投诉,刘岚表示,因为宝洁公司投诉程序的原因,她暂时不知情。宝洁公司在了解具体原因之后,再接受记者的采访。截至本报发稿时止,记者没有接到来自宝洁公司的回复。
读者网民反应强烈
在看到戴菲的遭遇后,南昌读者刘美兰拨打本报热线,深表对戴菲的同情。刘美兰还告诉《法制周报》记者,“我今年初也购买了一款玉兰油的产品,使用几天后面部搔痒,而且满脸发红,赶紧停用。”
同时,包括新浪在内的数百个门户网站转载报道了《我的噩梦从玉兰油开始》一文。短短一天时间,跟帖有数百条,网民们反应激烈。一位烟台的网民留言,“前几天妈妈生日,特意去振华商场买了玉兰油。结果我妈擦了2天,满脸的疙瘩,洗完脸后就开始痒。我们去退货,对方要我们把产品寄回去。今天我邮过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把钱还给我。”
而一名天涯网友“竹隐风华”则直言:“强烈谴责宝洁公司漠视消费者权利、漠视我国相关法律的卑劣行为,强烈要求质量监督部门、消费者权益协会对宝洁公司就玉兰油事件进行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