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2月21日电(记者刘文国)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27名党政干部因这个县去年发生的“教师强迫学生卖淫案”,最近分别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等党纪政纪处分。
威宁县教育局局长许如虎被行政撤职、威宁县新发乡党委书记张纯朴被撤销党内职务,威宁县公安局局长赵毅、威宁县公安局原政委伍崇云2名县处级干部分别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另有23名乡科级干部,分别受到了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等党纪政纪处分,另有5人受到通报批评。
2006年3月至6月,贵州省威宁县新发乡小学原代课教师赵庆梅,新发乡中学教师驰垚、海龙及其妻子李辉艳等人,先后11次将新发乡中学和小学20余名女学生和当地1名不满18岁的女孩骗到贵州省六盘水市、纳雍县等地,并强迫这些女孩与事先联系好的嫖客发生性关系,不仅对这些女孩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在社会上也造成了恶劣影响。
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以强迫卖淫罪、强奸罪等,一审分别判处了赵庆梅、驰垚等18名犯罪嫌疑人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罚金等刑罚。
这一事件的发生,不仅与这些罪犯素质低下,利欲熏心有关,当地学校、政府及有关部门管理不到位,也是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