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北京海淀原区长周良洛 来源:北京日报
12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涉嫌受贿案被移交至北京市二中院,后者于当日正式对周良洛案立案。据悉,目前正由北京市二中院立案庭登记备案,并分配给具体的承办法官。
据悉,周良洛的家属已于当日收到了法院的通知,并同时向周的辩护律师进行了传达。根据办案流程,当事人及辩护律师将在三至五天内收到法院的有关通知。
夫唱妇随合伙受贿
记者获知,作为公诉方的北京市二分检,已就此案出具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显示,周良洛伙同其妻子鲁小丹涉嫌受贿1600多万元,行贿者主要是北京的一些房地产公司和广告公司。其中,引其落马的北京“泰跃系”掌门刘军向周良洛行贿约200万元。周的妻子鲁小丹涉嫌受贿800多万元,主要来自于广告公司。夫妻两人受贿金额中大部分重叠,但两人已被分案处理。
中纪委专案组发现线索
今年4月6日,周良洛被中纪委专案组带走。据悉,有关部门是在查办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案时,发现周良洛涉案线索,其中北京“泰跃系”掌门刘军正是两人的共同行贿者。不过,就目前证据而言,周良洛与刘志华并无直接关联。
周良洛案先由中纪委专案组发现,后交由北京市纪委查办。今年7月26日,北京市纪委针对周良洛案的通报称,“经查,周良洛在担任朝阳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常务副区长、海淀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公司及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周良洛的违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
周的妻子鲁小丹生于1962年6月,黑龙江哈尔滨人,曾供职于歌华集团。经查证,在周良洛担任朝阳、海淀两区的主要领导期间,鲁小丹先后成立了数家公司,主营业务为“企业形象策划”。其中,1998年设立的北京盛世风华现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01年2月成立的北京诚信世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其本人兼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此举明显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
记者获知,周良洛的“发小”王少一,主要起着介绍贿赂的作用,其一同涉案被查,但未在起诉之列。王少一生于河南,由其控股的北京博雅绿茵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自2002年11月周良洛调任海淀区长起,先后承揽了海淀公园、圆明园、博雅德园、稻香湖景酒店(五星级)等重大市政工程的部分标段,以及海淀区北清路道路改造工程(造价380万元)、海淀区政府西花园工程(造价290万元)的绿化工程,斩获颇丰。
周良洛其人
49岁的周良洛案发前任北京市海淀区区长,其祖籍江西铅山,生于河南洛阳。他中学毕业后插过队,1978年入读清华大学电机系;毕业后做了十余年学校干部,1993年直接调到北京朝阳区出任区委常委,后来又任区委宣传部长、常务副区长。2002年3月,周调任海淀区委副书记,同年11月成为海淀区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