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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单位不批带薪休假法院可强制执行
2007年12月29日 06:24:1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资料图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今天(28日)下午,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在参加中国政府网的访谈时,针对网友提出的不给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老赖”式用人单位如何应对时表示,如果是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其他的企事业单位由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或者是职工本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李建表示,按照条例的规定,单位应该安排职工休假,没有安排,又不给补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就要支付工资报酬的300%和300%的赔偿金,增加到600%,对于用人单位不执行条例,要付出的经济成本是比较大的。 如果说这个单位还是不愿意接受,《条例》规定了机关和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于属于其他单位的人员,主要是企业和一般的事业单位,他们由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或者是职工本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有网友提出,一般的事业单位,比如医院、学校、研究所等单位,如何操作这个强制执行?李建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问题的司法解释,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可以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资报酬和赔偿金的行政处理书,如果不执行,在规定时间里面,既没有执行,也没有提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请行政诉讼,此时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理书,人民法院接到这两个行政机关的申请执行书以后,法院就可以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应当承担责任的用人单位的存款,也可以查封、扣押、变卖、拍卖用人单位的其他财产。 如果用人单位说没钱,那就可以拍卖你的东西。对于职工本人来说,他可以就带薪年休假争议问题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就生效的调解书或者裁决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说争议仲裁都不成,或者劳动者自己对仲裁的裁决也感到不满意,那还有最后一条路,就是把这个单位告到法院去。 李建表示,带薪年休假能否得到执行,是社会各界最关注的问题,应该说现在后续的保障机制相当充分,特别是加大了经济补偿的力度,用人单位如果不执行,经济上的负担是相当重的,用人单位也是理性经济人,这样他就觉得如果不给职工带薪年休假,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履行《条例》。(记者王亦君)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全文 直播回放 访谈全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解读: 在不同单位工作累计满一年也可享受带薪休假 新华网消息,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28日下午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职工从参加工作起,无论是在同一单位或者在不同单位,即使中间有间断也没关系,只要把工作时间累计相加满1年,就可以享受带薪休假。>>>详细 探亲假、婚假和产假都不得冲抵年休假 新华网消息,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28日下午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根据《条例》的要求,正在分别制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实施办法,办法中将具体规定未休假工资补偿的计算标准和方式。>>>详细 用人单位拒不执行条例且逾期不改需加倍赔偿 新华网消息,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28日下午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用人单位如果拒不执行休假条例的规定,并逾期不改正的,行政部门将要求该单位按职工日工资的600%加倍向职工付赔偿金。 >>>详细 对于“老赖”式的单位也有具体措施应对 新华网消息,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28日下午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对于“老赖”式的用人单位,如果是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其他的企事业单位由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或者是职工本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详细 未休假工资补偿计算标准将在实施办法中具体规定 新华网消息,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28日下午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根据《条例》的要求,正在分别制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实施办法,办法中将具体规定未休假工资补偿的计算标准和方式。>>>详细 年休假规定的天数是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新华网消息,对于有网民质疑休假天数过少,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28日下午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休假规定的天数是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从我国经济社会和各方面的条件综合考量来看,目前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和划分的档次还都是比较合适的。>>>详细 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假职工当年不再享受年假 新华网消息,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28日下午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就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享受寒暑假的,主要是广大教师,但这并不是限制广大教师的休息休假权,人事部制定的实施条例会对教师寒暑假和职工年休假怎么衔接做具体规定。>>>详细 企业有权增加包括更多休假天数在内的福利措施 新华网消息,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28日下午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各类企业包括外企首先必须按照条例规定的天数安排职工的带薪年休假,但企业有权给职工创造更多的福利,如果企业愿意,完全可以另外再增加一些有利于职工的福利措施,包括休息休假措施。>>>详细 单位如因工作需要不安排休假须经职工本人同意 新华网消息,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28日下午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单位如果确因工作需要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必须经过职工本人同意。>>>详细 凡有录用职工行为的单位都在条例适用范围内 新华网消息,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28日下午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无论是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还是其他没有点到单位、公司或机构,凡是能称得上单位的,有录用职工行为的,是招用人员的单位,都在条例适用的范围内。>>>详细 ■其他重点: 制定条例是为解决目前带薪休假存在的问题 新华网消息,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28日下午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现在在职工带薪年休假还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制定这个《条例》就是要解决掉这些问题。>>>详细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充分吸收了公众意见 新华网消息,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28日下午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征集来的关于带薪休假的意见,大多数都做了吸收,正式发布的条文和征求意见稿的条文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修改。>>>详细 非涉秘的行政法规草案都将公开征求意见 新华网消息,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28日下午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对于行政法规草案,凡是其中不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以后原则上都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将陆续出台和修订一批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规 新华网消息,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28日下午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近期将陆续出台和修订一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规。与民生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的立法工作,是立法机构今后的工作重点之一。>>>详细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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