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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度提高个税起征点减轻国民税负
2007年12月29日 15:31:1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委员呼吁:个税改革不可忽视高消费城市低薪者利益 国家税务总局:将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 王宇吴晶)时隔两年之后,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再度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出修改。根据修改结果,明年3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将从现在的1600元/月上调至2000元/月。 这是继4个月前中国将储蓄存款利息税由20%调减为5%之后,国家减轻居民赋税的又一重要举措。 分析人士指出,此举体现了中国政府关注民生、减轻国民负担的精神。 “近两年来,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水平有所提高,需要对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做适当调整。”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议案说明时表示。 2005年年底,基于当时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支出水平,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把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月调整到1600元/月。按照当时的测算,调整之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从六成降至三成。 近两年来,中国居民的生活消费支出和物价指数有所上涨。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去年同期增长4.6%,明显高于过去两年不到2%的水平。 今年中国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19030元,月平均1586元,比3年前高出450元。 “修改草案体现了中共十七大关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精神。”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说,多数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草案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但也有些常委会委员认为还应再调高一些。 近10年来,中国税收收入年均增长率超过20%,一直保持较高幅度的增长,大大超过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社会上关于中国居民税负过高的言论和要求减轻赋税的呼吁越来越多。 今年10月份召开的中共十七大提出,要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协调发展、关注民生成为十七大之后中国财税发展的新走向。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日前指出,要树立可持续的税收发展理念,妥善处理国民经济与税收、收入总量与结构、税收成本与效益等方面的关系,把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税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中国政府将民生问题逐渐放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一系列减轻税负的惠民之举不断出台。今年8月15日起,中国政府将利息税税率由之前的20%调整至5%,这一举措被外界视为过去两年来中国免征农业特产税、农业税后,继续减轻居民税负的重要措施。 据官方测算,利息税调减后,中低收入居民收益比较明显:以一户拥有3万元一年期存款的中低收入家庭估算,利息税减征至5%,可多带来超过150元的收入。 另据测算,此次把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2000元/月以后,工薪阶层中的70%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3000元至5000元的劳动者,将减轻税负40元至60元不等。 “目前中国税收收入增长较快,从总体税收增收上看,几百亿元的减收对税收收入影响并不大,同时对减轻居民税负意义重大。”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说。 根据测算,下调利息税、提高个税起征点,以及明年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将总体减少税收收入近2000亿元——这一数字相当于本世纪初中国税收的年度新增税额,但相对于今年超过49000亿元的税收收入而言,影响不大。 分析人士认为,2007年中国税收增收超过11000亿元,也为中国继续出台政策减轻居民税负提供了可能。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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