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12月29日电(记者苏晓、裴闯)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9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发表声明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落实行政长官及立法会普选订出明确的时间表,为香港政制发展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
曾荫权说,他和特区政府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表示欢迎和感谢。
曾荫权在声明中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清楚表明,香港可于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在行政长官普选后,立法会全部议员也可以由普选产生。
他说,香港基本法订下以普选为政制发展的最终目标,而香港人普遍希望能够早日落实普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反映了中央重视香港人的意愿。
曾荫权说,今天,香港进入一个重要的新阶段,普选目标年份已经定下。他希望香港市民,要用新的思维去努力落实2017年先行普选行政长官,在行政长官普选后,立法会全部议员也可由普选产生。
曾荫权表示,回顾香港民主发展历史,普选议题由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一直争论不休。香港各党各派、各界各阶层在这个问题上各持己见,壁垒分明,长期分化。倘若情绪之争、党派之争继续下去,将会严重祸害香港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他表示,香港社会“现在是放下争拗、走向和解、寻求共识的时候”。
曾荫权在声明中呼吁香港社会珍惜这次机遇,以理性、务实及包容的态度,建立共识。他说:“只有这样做,才可以实现市民的期望,完成国家的托付,也能够无愧于历史。”
之后,曾荫权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