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刘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29日介绍说,针对实践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三大突出问题,劳动合同法作出了相应规定。
信春鹰在六部门联合举行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上表示,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鼓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长期稳定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而不是无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并明确规定了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规范了试用期,明确了约定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试用期内的工资报酬、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条件等;规定对拖延、克扣劳动者工资,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劳动保障部:对个别单位违法大规模裁员及时依法处理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刘铮)劳动保障部部长田成平29日表示,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个别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进行大规模裁员和侵害劳动者公平就业权益的,要及时依法纠正和处理,并将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以起警示作用。
三部劳动法律实施在即 盛华仁要求确保贯彻实施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刘铮周婷玉)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刚通过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29日强调,要推动全社会学习好、宣传好这三部法律,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