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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云南白药等公司药品广告违法被查处
2008年01月02日 13:59:5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关于公布2007年第11期违法药品广告的通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润肺止嗽丸”、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药总厂生产的“紫花杜鹃胶囊”等被列入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 据了解,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润肺止嗽丸”,因未经审批先后在安徽省内发布违法广告,3次名列这期“黑榜”;而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药总厂生产的“紫花杜鹃胶囊”,则是因违反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禁令,在安徽省滁州、巢湖等地多次发布违法广告。 此外,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络祛痛膏、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阿胶补血颗粒、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田七花叶颗粒、吉林敖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鹿胎胶囊等药品也因违法广告而名列“黑榜”。 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一批严重违法广告 最近,一些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广告以订购电话、货到付款等电视购物形式在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发布。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07年3月26日卫视频道广告监测情况认定,这些广告违法现象较为严重,主要是药品广告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夸大药品的功能主治,宣传有效率,使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功能超出国家批准范围,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夸大产品功效;化妆品广告含有绝对化用语,对产品效用做夸大表示,使用他人名义尤其是让社会公众人物保证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以下严重违法广告予以公告。 一、甘肃卫视发布的北京长城制药厂生产的舒眠片药品广告;辽宁绿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糖灵胶囊广告。 二、内蒙古卫视发布的兰若雅牌舒丽美片保健食品广告;长春英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渴降糖片药品广告。 三、陕西卫视发布的标示为参鹿益肾胶囊的保健食品广告;吉林吉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凉血祛风糖浆药品广告。 四、宁夏卫视发布的标示为可丽尔祛斑霜化妆品广告;北京银象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通淋胶囊药品广告。 五、山西卫视发布的北京银象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解郁安神颗粒药品广告;标示为必绿素胶囊保健食品广告。 六、黑龙江卫视发布的吉林百姓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甘露消渴胶囊药品广告;吉林省郑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咳息胶囊药品广告。 七、天津卫视发布的标示为丽斑婷祛斑霜化妆品广告;北京银象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茵黄肝复颗粒药品广告。 八、河北卫视发布的吉林省郑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抗饥消渴片(广告中标示名称:益肾健胰宝)药品广告;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银屑胶囊药品广告。 >>详细
来源:
人民网-健康时报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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