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1月5日电(记者熊聪茹)2008年第二天,一场肆虐了一天一夜的熊熊大火把乌鲁木齐市原来喜庆的新年气氛燃烧殆尽,投资3.8亿元修建的德汇国际广场大楼化为废墟,1000多家商户的货品、账单灰飞烟灭,部分未投保险的商户血本无归,3名消防官兵为灭火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新年初发生的这场大火,很容易使人想起半个多月前造成21人死亡的温州“12·12”火灾以及早几年吞噬了309条人命的洛阳“12·25”火灾等一系列火灾事故。接连发生的重大火灾,犹如向城市建设和管理亮出的一张张“红牌”。
与地震、飓风等自然灾难不同,除了雷击引发的火灾之外,其它因线路老化、电器短路、管理不善等引起的火灾均可预防和避免。如果管理者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忽视消防设施的充分配备,城市居民侥幸心理犹存,可以预见,乌鲁木齐这把冬天的“火”远不是灾难的终结。数据显示,国内维系城市安全的消防设施目前普遍不健全,约六成城市消火栓数量、四成城市的消防站数量只达到需要的一半左右。
如今,城市化进程加快,高楼大厦比邻而建,从前的“一户一灶、露天谈笑”已变成了“高层家居、集约办公”。城市规模膨胀,人群高密度聚集的公共场所呈“几何数”增加,火灾发生指数较高的地点,正从过去易燃易爆品集中的工厂、仓库等,向商场、舞厅、高层和地下建筑蔓延,而这些场所往往易燃物多、空间拥挤,救火难度很大。
乌鲁木齐大火警示我们,消防设施不能成为城市的“软肋”。面对城市化进程的特点,城市管理者应加快研究新的城市消防布局,组建新的快速反应队伍,更换不能满足需求的消防装备,从而提高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还应大力加强消防宣传,让生活、工作在高度集中的建筑群中的市民们真正重视防火。因为,安全乃城市发展之本,只有在安全的前提下,才有和谐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