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海市交通局通过媒体发布消息,从2008年1月开始,上海市对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办法做出调整。针对有舆论指现行的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办法存在很多不足、拍卖价格持续“虚高”等问题,在1月7日下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交通局副局长五一做出回应并回答媒体提问。
五一副局长称,上海目前的机动车投标拍卖办法确实存在信息不透明、一次性投标不能修改等诸多不完善之处,而这些缺憾被少数经销商利用和放大,成为推动价格持续走高的直接动因。他表示,这些经销商助推价格走高的手法多种多样,目的是为了使自己公司的车卖出去。
新民网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近一段时期以来,陆续有消费者反映在新增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中,部分汽车经销商发布所谓“投标指导价”,而且不断抬高价格,干扰了拍卖市场价格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五一副局长称,上海市物价检查所经过连续几个月调查,查处本市8家较大的汽车销售企业向消费者散布和传播投标价格信息,致使部分消费者的实际中标价格大大高于最低中标价。五一副局长在发布会上称,2007年12月,上海市物价检查所已向这8家汽车销售企业发出了《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书》,要求整改。
同时,市、区价格检查部门最近在检查中还发现部分汽车销售企业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已依法对其中3家企业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
有媒体提出公开这8家被查处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五一副局长表示,此次不公开这8家汽车销售企业的名称是为给他们一次整改的机会。由于调整前的投标拍卖办法在投标过程中信息不公开,给了少数汽车销售企业以可趁之机来发布所谓“投标指导价”,助推价格无序抬高,而此次正是针对信息不公开、投标价格不能修改等问题做出的调整。
新民网从此次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物价、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听信汽车销售商发布的所谓“投标指导价”,要详细了解投标拍卖规则,自主理性投标。市额度管理部门也再次提醒消费者,系统已增设了投标过程信息公开和有限制价格修改两项功能,请投标人首次报价按自己意愿理性出价,如果发现汽车销售企业在经营中有违法行为,可向物价、工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