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1月11日消息 1月10日,民政部要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07年中国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情况。统计显示,2007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约4亿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2325人。
以下为全文:
2007年中国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情况
2007年以来,中国气候异常,降雨严重不均,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多灾并发,点多面广,部分地区重复、连年受灾,局部地区雨情、汛情、旱情、灾情超历史记录。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灾区各级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救灾工作做到了灾害形势分析早,部署安排早,思想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充分,灾害应对措施得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2007年中国自然灾害情况
2007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约4亿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2325人,紧急转移安置1499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7.3亿亩,其中绝收面积8620万亩;倒塌房屋146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363亿元。2007年中国自然灾害主要呈现出5个特点:一是多灾并发,水旱灾害损失重。二是点多面广,重复受灾区域大。三是气候异常,极端天气事件发生多。四是登陆台风偏晚偏多,人员伤亡和损失少。五是城市受灾,经济社会影响程度深。
2007年造成人口死亡的主要灾种是洪涝和滑坡泥石流,约占全国总量的63%,其次是风雹灾害;因灾致死的主要原因分别是被洪水冲走(溺水)、雷击、山体坍塌和泥石流掩埋、建筑物倒塌,其中雷击致死的比重从2006年的14%上升为25%,雷击致死人数明显高于往年。
二、2007年中国救灾工作情况
2007年以来,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共启动国家自然灾害应急响应49次,其中二级响应1次,三级响应6次,四级响应42次。先后向灾区派出54个工作组,工作组都在24小时之内赶到灾区一线,及时有效地协助指导各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0.39亿元,向受灾较为严重的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拨中央救灾帐篷5.875万顶。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全国已完成恢复重建房屋142.6万间,占需恢复重建总数150.3万间的94.8%,保证倒房群众在春节前能搬入新居,因天气原因无法继续进行重建的地方,也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倒房困难群众的过冬安置。2007年度的“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共接收中央部门单位和军队领导机关3712万元捐赠款,衣被27万多件,捐款主要用于受灾地区困难群众恢复重建住房,目前这些捐款和物资已分送云南、安徽、河南、青海等13个省(自治区)的受灾地区。
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各部门、灾区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2007年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总体上呈现“大水情、小险情”、“重灾害、轻损失”的可喜现象。与2003年相比,2007年淮河洪水量级大,但沿淮三省淹没面积减少2/5,转移人数减少2/3,倒塌房屋减少4/5,农作物受灾面积减少1/2;与1999年以来历史均值相比,2007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口减少12%,倒塌房屋减少23.9%,减灾救灾效益明显,抗灾救灾工作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