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公安部消防局的统计显示,2007年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圆满完成了各项消防安全保卫任务,火灾形势保持总体稳定。2007年全国发生火灾15.9万起,死亡1418人,伤863人,直接财产损失9.9亿元,与2006年相比,除损失上升21.7%外,起数、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30.7%、11.6%和40.8%。
2007年,公安部、中央综治办、监察部、安监总局等部门联合加大工作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落实、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有了新发展。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248个地级城市和1361个县市区制定了“十一五”消防规划和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有276个地级以上城市和338个县级市编制了消防规划;新征招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职雇员已投入执勤2.5万人;新增公共消火栓5.3万具、消防站214个、消防车1229辆、各类灭火救援器材28.9万件(套),增强了社会防控火灾能力。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在2006年10月开展为期半年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基础上,公安部部署从2007年4月起,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和“三合一”建筑、消防产品质量为重点,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全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确保了党的十七大和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及“两会”、内蒙古自治区建区60周年大庆、北京奥运测试赛、上海特奥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的万无一失。
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2007年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圆满完成了各项灭火救援任务,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据统计,共接警出动50.4万次,同比增加近8万次,其中扑救火灾16.7万起,抢险救援、救助27万起,出动消防车辆83.8万辆次,出动官兵520万人次,抢救和疏散遇险人员44.8万人,保护财产价值2900余亿元。同时,在灭火救援中有100余名官兵光荣受伤,21名官兵壮烈牺牲,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消防为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