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03年以来反贪工作取得了新发展,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侦查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查办大案要案成绩显著。2003年至2007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9098件160707人,其中大案79688件,占立案总件数的57.3%;县处级以上要案11751人(其中省部级以上干部32人,厅局级干部80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7.3%。2003年至2006年与前四年相比,大案件数增加2039件,大案比例上升了7.7个百分点;要案人数增加164人,要案比例上升1.7个百分点;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1亿多元,同比增长15.2%。
(二)查处重点领域、行业、人员犯罪成效明显。2003年至2007年8月,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229人,占24.5%;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60197人,占37.5%;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848人,占16.8%。其中,行政执法人员1677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0.5%;司法工作人员3930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5%。2003至2006年查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与前四年相比增加36.5%。2004年以来,反贪总局部署重点查处发生在医疗卫生、交通、国土管理、金融证券、教育、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06年重点领域案件数量占立案总数的比例达到50.9%。
(三)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成绩突出。200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高检院部署,紧紧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和方面,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积极加大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2006年以来至2007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7622件,其中,工程建设等六个重点领域10822件,占立案总数的61.4%;大案10644件,占立案总数的60.4%;涉及处级以上要案2341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3.3%;涉案总金额25.3亿余元。其中2007年1至8月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8040件,与去年同比上升19.6%。2007年反贪总局部署开展集中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1至8月共查处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709件,占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46.1%。检察机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做法和成绩,得到了吴官正、何勇等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多次表扬。
(四)境内外追逃缉捕工作有新的突破。五年来,反贪总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追逃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加强对潜逃境外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的缉捕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据统计,2003年至2007年8月,共抓捕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4215人,其中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从美国、加拿大、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将46名外逃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2006年一季度,会同渎检厅、公安部刑侦局联合组织开展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全年共抓捕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1670人,与上年同比上升137.6%。
(五)侦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针对反贪部门在规范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反贪总局大力加强规范执法的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法警、技术控告、侦监、公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与相互制约,加强对落实规范执法和安全防范制度的督促检查,较好地规范了反贪部门执法行为,办案中违法违纪问题及安全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反贪案件中涉案人员死亡事故从2003年的12起,下降到2006年1起、2007年2起。
(六)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通过五年来的不懈努力,反贪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办出了一大批精品案件。据统计,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撤案率、不起诉率分别为2.5%、8.0 %,与2003年相比分别下降了2个百分点和6个百分点;有罪判决比例从2003年的39.2%上升至2006年的68.7%,提高了29.5个百分点。2003年至2006年同前四年相比,在总体立案数基本保持稳定的情况下,有罪判决人数增加13981人,无罪判决人数由1130人降为540人,下降52.2%,综合体现了办案力案的加大和办案质量的提高。
(七)自办案件和重点案件督导工作成绩突出。2003年以来,反贪总局大力加强自办案件工作,近五年共直接立案和指导省级院查办省部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2件,督导查办中央单位厅局级干部案件302件,自办案件力度显著加大;同时专门成立侦查指挥协作督导处,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中央领导、院领导批办案件、地方查办有困难的案件和跨省区市案件的侦查指挥、协调、督导工作,2006年以来共组织指挥、协调、督办案件360件,保证了重点案件的顺利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