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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正式启动粮油肉等临时价格干预
2008年01月21日 07:56:1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大米申报企业:重庆粮食集团人和米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樵坪米业有限公司、重庆粮油集团大足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方便面申报企业:重庆顶益食品有限公司;食用油申报企业:重庆市油脂公司、重庆新涪有限责任公司;纯牛奶申报企业:重庆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重庆市政府批准,重庆昨日正式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控制粮、油、肉、奶、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的“不合理涨价”。昨日,重庆市物价局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次临时价格干预主要采取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两种手段。 提价申报:7企业规定品种提价要申报 此次列入价格干预范围的是,极少数价格上涨较多的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及服务。其中,纳入提价申报品种的有大米、方便面、食用植物油和牛奶。 提价须申报的主要是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重庆粮食集团人和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被确定为提价申报企业。 这些企业要提高规定品种的价格,须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将提价方案书面报告市物价局。市物价局将在受理提价申报后7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同意调价的意见告知经营者。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同意企业的申请。 调价备案:调价不合理责令恢复原价 实行调价备案的品种包括:大米、面粉、方便面,菜籽油、大豆油、色拉油,猪肉,鸡蛋(鸡场蛋),纯牛奶,液化石油气等七大类商品。 调价备案的对象主要是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经各区县政府提出,报市物价局审核后,全市各区县共340多家企业(或连锁店)被纳入了调价备案名单。其中包括新世纪、重百等多家知名超市的连锁店。 这些企业一次调高价格达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10%以上的,需在调价后24小时内向所在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调价情况。 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对调价理由不充分的,将责令有关经营者恢复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经营者应当在接到价格主管部门相关决定后立即执行,也可同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或者补充新的提价理由。记者杨娟/文郭娟/图 物价局:临时价格干预不是冻结价格 昨日,重庆市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卫东就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只是抑制价格的不合理上涨,而不是冻结价格。物价部门也不会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问:价格干预将持续多久? 答:价格干预措施是在价格显著上涨情形下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具体终止时间将视物价走势而定。在价格显著上涨的情形消失后,将及时解除。 问:价格干预是不是不准涨价? 答:政府干预的是企业的“不合理涨价”,而不是冻结价格、不准涨价。目前,全市95%以上的零售商品都是由企业自主定价。不管是提价申报还是调价备案,都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只要企业提价理由正当、充分,提价幅度适当,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不会限制企业自主定价,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问:企业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会受何处罚? 答:列入申报、备案名单的经营者,如果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例如不按规定申报、备案,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不予提价的决定等的,价格主管部门除责令其改正外,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其中,有违法收入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要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内的罚款;没有违法收入的,处以10万-100万元的罚款。 市和各区县物价部门在启动干预措施24小时内,将建立干预商品价格的基础数据库,“锁死”其价格,随后,将每天监测其价格变动,防止纳入干预范围的企业暗中涨价不申报、不备案的行为。 问:我市是否还会采取其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答:《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当重要商品价格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时,政府可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这次我市主要采取的是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两种。我们将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在必要的时候,适时采取限定利润率和进销差价率的措施。 来源:
重庆晚报
作者:
编辑:
陈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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