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1日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城镇新增就业去年达到1204万人,不但完成预定目标的134%,更创下2002年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最好水平。
从2002年的840万人,到2004年的980万人、2006年的1184万人,再到2007年的1204万人,正如劳动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形容的那样,中国城镇新增就业“保持了稳中趋好的态势”。
与城镇新增就业连续上升相对应的是,失业率持续微降。2003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2004年末为4.2%,2006年末为4.1%,2007年末进一步降至4.0%。
尹成基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分析,城镇新增就业创下新高主要受三个因素共同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积极就业政策逐步见效、政府狠抓就业调控。
经济高增长有力拉动了就业。从国家统计局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经济从2003年开始从10%平台加速,2006年增速达到11.1%,预计2007年增速仍将在11%以上。劳动保障部信息中心的研究报告说,中国经济每增长1个百分点能够带来就业增长0.107个百分点。
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就业问题上如果仅仅依靠经济增长拉动是远远不够的。尹成基指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从2002年起,积极就业政策开始实施,并不断补充、完善,随着时间的推移,效果越来越明显。
例如,2007年6月份,国家全面部署帮扶零就业家庭就业,截至当年底,全国86.9万户零就业家庭中的99.9%,已经实现至少1人就业;再如,2007年,全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达到515万人,也创下近年新高。
各级政府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上。特别是把城镇新增就业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纳入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指标之列,实行扩大就业的各项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推进。
虽然近年来中国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必须看到,劳动力供大于求的趋势长期存在,“十一五”期间城镇就业每年供大于求1200万人左右。经济结构调整、人口峰值逼近等一系列问题也不断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压力。
今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已经确定: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值得注意的是,城镇新增就业目标往年都是900万人,今年是1000万人,就业再就业工作容不得半点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