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2日电 面对即将到来的春节,国家质检总局对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湖南省醴陵市金星出口烟花鞭炮厂等45家企业所生产的烟花爆竹被检出质量较差,存在燃放性能不合格、引火线引燃时间不合格等质量问题。
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监部门对全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整顿,严格执法,并责令问题企业限期整改。对于所查出的不合格产品,各地质监部门将分别进行封存或销毁。已经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已责令企业收回,并要求企业改正安全标识和包装不符合标准等问题。
各地质监部门还将联合当地安监、工商等部门加强本区域内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小型生产企业的产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组织生产。
消费者可以在质检总局网站上查询到具体的企业、产品名称,以及不合格项目。
此次抽查重点检查了湖南、江西、广西、四川、安徽、云南、贵州、陕西、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南、江苏、重庆等14个生产集中省份的239家企业生产的257种产品,所检省份的烟花爆竹产量占全国生产总量的90%以上。烟花爆竹的含药量、禁用药物、燃放性能、引火线、主体平稳性、安全警示标识、包装等项目是检查的重点。
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企业基本生产条件日趋完善,质量管理机制逐步成熟,产品质量较好;小型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部分产品存在一些质量问题。
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违规使用氯酸钾,易在生产过程中引发安全事故;引火线的引燃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燃放性能不合格,有炸伤人或引燃物品的危险;主体平稳性不合格,增加燃放危险;标识、包装不合格,无警示标识等。
有关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时,还应注意:
一是选购药量相对较少、危险性相对较低的产品;
二是选购结构牢实不松散、筒体结实、较硬不软,厚而不薄,引火线必须是安全引线的产品;
三是注意产品标识标志是否完整、清晰,是否有警示语、清楚的中文燃放说明、燃放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四是家庭储存烟花爆竹时,应尽可能短时间储存,并注意防止靠近火源,避免放在潮湿的地方和被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