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早婚现象越来越多。近日在天津举行的“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与家庭责任”学术论坛上,专家警告说,早婚会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4方面不利影响。
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赵忠心介绍说,近年来,受旧习俗的压力、金钱的诱惑等因素影响,早婚现象在一些地方越来越普遍。在广西一个山区乡,有的女孩刚上小学五年级,家长就给订了婚。有的刚上初二就辍学结婚。一些父母认为,早点给子女订亲有选头;有的父母为了得到一块宅基地,匆匆让未成年的孩子娶妻成婚;有的父母以收彩礼的方式聚敛钱财,逼着未成年的女儿出嫁。殊不知,早婚会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很多不利影响。
一是严重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未成年的孩子处在生理和心理的发育阶段,很多方面还不成熟,社会生活阅历浅,甚至还不知道婚姻为何物。结婚一方面容易使生理上早熟,另一方面,难以承受怀孕、生子、家庭生活的负担,难以应对婚后的各种家庭矛盾,很容易造成心灵创伤,破坏正常的生理和心理发育。
二是早婚往往使孩子放弃学业。未成年人结婚,实际上是被父母强行带进了婚姻的“牢笼”,不得不放弃继续学习的机会,为了生计开始务农或者打工挣钱,错过了学习文化知识的最佳时期,这种损失将终身难以得到补偿。
三是早婚得不到法律保护。因为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无效婚姻。实际上早婚便成了未婚同居、未婚先孕。这就使得未成年人不具有作为合法夫妻应有的权利,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四是早婚对下一代的抚养教育十分不利。本来未成年人自身还不成熟,早婚后承载起与他们的年龄不相匹配的家庭生活和生儿育女的重担,往往力不从心,出现在教育抚养方面的问题,又会给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制造障碍。
赵忠心表示,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很多早婚家庭面临重重危机,极不稳定,很容易破裂,这又会带来新的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形成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