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月29日电 记者从辽宁省教育厅了解到,2007年辽宁省建立针对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新资助政策体系,全省高校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1.4万人,减免学杂费用8000多万元。
据辽宁省教育厅相关部门介绍,为了解决贫困生入学问题,不让一个学生困交不起学费而进不了大学,辽宁省高校去年进一步加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先后出台《高等学校国家(包括政府)奖学金实施办法》《高等学校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等多个文件及配套措施。
辽宁省本着“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原则,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由上年的1亿元大幅增加到7.8亿元,其中中央补助2.1亿元,省本级投入4.3亿元。
辽宁采取帮困与奖优并举的措施:为奖励高校优秀学生,在国家奖学金的基础上,省政府配套设立政府奖学金,按同等奖励标准,全年发放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2242万元,获奖学生2803人;同时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重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年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3574万元,受助学生14296人;此外,全省还发放国家助学金6.8亿元,资助学生9.6万人,基本解决了贫困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问题。
在强调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辽宁省进一步拓宽助学渠道,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发放国家助学贷款6.8亿元,资助学生9.6万人。另外,发放勤工助学和高校临时特困补助资金2460多万元,资助学生5.6万人次。
辽宁省新的国家和政府奖助学金覆盖面达到高校在校生的20%左右,基本覆盖了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资助标准上看,国家励志奖学金由过去每生每年4000元增加到5000元,高校国家助学金由过去每生每年1500元增加到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