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强雨雪天气,江苏警方不搞简单封路,而是根据雪情区别对待,最大限度减少雨雪冰冻天气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针对多条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的情况,增加国省道路面执勤警力,引导车辆低速慢行;针对高架、桥梁、沿河和上下坡道等易积雪结冰的情况,组织警力加强重点部位巡查,采取设置临时限速标志、录音喇叭喊话和亮警灯提示、增派警力死看硬守等措施,保障干线交通安全畅通。(1月28日《扬子晚报》)
作为一名曾经的客车驾驶员,我认为江苏警方面对强雨雪天气不搞简单封路的做法是更为务实之举,值得提倡和推广。
我们知道,强雨雪天气对行车安全造成的危害是极其巨大的,稍有不慎,即会发生侧滑、翻车、追尾、撞人等交通事故。所以每遇强雨雪,各地警方都会采取临时封路的方式,通过控制车辆上路,来避免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这种对安全负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做法,是无可非议的。但是,有时候的情况也要区别对待,不能简单把道路一封完事,也不是说除了封路就别无它法来保障行车安全的。
有道是,“此一时,彼一时”。要在平常,遇到强雨雪天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封路,不让任何车辆上路,绝对是百分之百的正确。可眼前不同,随着春节一天天临近,各方面压力越来越大,如果强雨雪天气持续时间太长,势必会对有关工作造成影响。比如,大批旅客、特别是农民工需要赶路、回家,鲜活农产品等物资需要运输等等,都迫使相关方面必须实事求是地寻求对策,确保运输、安全两不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让部分车辆适当动起来,显然比所有车辆都停在那里等冰融雪化要好——尽管等条件允许了再放行车辆也没有过错。
强雨雪天气下车辆是不是绝对不能动,答案应该说是相对的。驾驶员都知道,车辆在冰雪道路上出事,无外乎这样几种情况:车速过快导致侧滑;跟车太近导致追尾;强行超车导致翻车等等。只要能针对这些隐患做好相关工作,是可以确保行车安全的。比如,要求驾驶员控制好速度,坚决做到不超速行驶,避免车辆侧滑;有计划地放行车辆,保证路上行驶车辆不过于密集,让车辆相互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追尾现象自然不会轻易发生;在道路没线增设警力,加强巡逻检查和值勤,监督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情况等等。只要警方加大监管力度,引导驾驶员遵章守纪,配合警方管理,应该能够保证安全行车。何况,在对具体车辆放行前,还可对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素质等进行临时审查,发现隐患较深,不足以保证行车安全的,则不予其上路。
总而言之,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东北等好多地方长年积雪,恶劣天气下车辆还得通行,无非是驾驶员小心再小心呗。目前这场大雪是多年来较为罕见的,不仅程度严重,而且覆盖范围广,所以产生的社会影响是比较大的。正因此,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关注这场大雪对各地各方面工作、特别是对运输工作所造成的影响,也作出相应的指示。日前看到一篇评论文章,大意是说前年的非典都能战胜,还在乎一场大雪吗?对此笔者深有同感。人定胜天,只要我们发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科学决策的精神,一定会想出办法对付这场大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