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46年4月生,山东鄄城人。大学学历。197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0年山东大学中文系毕业。
先后在天津市宁河县文教局、中共天津市宁河县委宣传部、天津市农委宣传处、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工作。1981年4月起,历任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天津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天津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市委秘书长。1991年9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秘书长,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书记。1992年8月起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1993年5月至1997年8月任中共天津市委第六届副书记。1997年8月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常委。1998年1月当选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98年5月在中共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陕西省委书记、常委。2002年5月在中共陕西省委十届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中共陕西省委书记。2003年1月再次当选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李建国调任山东省委委员、常委、书记。同年6月28日,在中共山东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省委书记。7月28日,陕西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建国辞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2008年1月26日,在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