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张照片几乎都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是去年10月陕西镇坪农民周正龙的华南虎照,一是今年元月湖北天门魏文华拍摄的城管暴力照,再就是这几天网上曝光的香港陈冠希等人的男女私房照。事至今日,真的终于变成了假的,疑似的也终于变成了真的。只是那张从来就没有真假之疑的照片我们永远也见不到了,连同它的拍摄人。在这些照片风波过去还未过去之际,我很想谈谈隐藏在这些照片或事件之后的权利和权力的关系。
就华南虎事件来说,这是一个姗姗来迟的道歉。但,尽管迟来,陕西省林业厅在认错这一点上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仅仅是一个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问题吗?仅仅是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就可以解决它了吗?不,这不是问题之痒,痒点在权力为什么明知假照却以假弄真。陕西省林业厅声称要继续推进虎照真假的鉴定,结果一出,如实向社会公布。这是缓兵之计,绕过真假要害,检查自己不过是“草率发布”而已。其实,继续鉴定无非是无谓地多花纳税人的银两,其他毫无意义。但,即使如此,这也是一次已经初步成功了的权利和权力的博弈。这迟到的、不到位的致歉,如果没有来自网民的努力和压力,如果没有网络和纸媒这样的公共空间的互动,权力不会低下它的头,照片也成了真的,甚至检举它的人遭到权力打击也不在意料之外。任何权力都是一个利益体,它有它自己的利益诉求,有时这种诉求是和权利对立的。且看陕西省政府对林业厅的批评,因为有关人员处理不当,“加剧了舆论的关注程度,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一桩公共事务,舆论关注是好事,怎么到了权力那里反而变成不良社会影响?这种表述本身就不利于政府形象。舆论是权利,政府是权力,看来权力不喜欢舆论。但,虎照事件的启示是,权利和权力的关系之一,就是通过舆论监督权力,且不管它是什么形象。
这是《南方都市报》评论部一位编辑在他的msn上的签名:“周正龙拍老虎,还活着;魏文华拍城管,却死了。”当今社会,权利,尤其是底层权利,它和权力的冲突,通过城管表现得如此对立。其实,这未必不是一个初始常识:如果发展是硬道理,权利更是硬道理。不能剥夺权利搞发展,尤其是底层的生存权利比包含政绩在内的发展更重要。权力在城市的行政管理上,或者它面对城市底层的权利时,似乎已经习惯借助城管实现自己的意志和效率。但由于城管一而再地激化了权力和权利的冲突,权力本身也到了应该正视这个问题的时候了。在这里,我们真的要感激这位公民英雄,面对城管暴力,见不义而勇为。
“艳照门”事件是闹剧。闹到现在,上传者抓捕了,却引起港民的忿忿不平,他们声称大年初四要发动游行,抗议警方不公,只会打压小市民,却放过源头不闻不问。其实游行已经开始,在港网民昨天高举“刑责焉能混淆,藏有岂属发布”的标语上街,一直游行到湾仔警察总部,抗议警务处处长邓竟成的危言耸听。香港警方的发言的确有问题,好像是在威慑权利。大量藏有就涉嫌发布,这是在搞有罪推定。然而港民的权利意识也是第一流的,更兼一国两制的制度保障,他们可以游行到警署门前表达自己的意志。这也是一种权利和权力的博弈,作为民主社会的常态,权力必须倾听权利的声音,尽管它满心不愿意。但,就此一事件而言,需要警惕的是,警方处置欠当,反而激出权利的不当诉求。例如70%的网民网上表决,认为上传无罪,警方应该逮捕拍摄照片的陈冠希。拍照是源头,案子由他起。这其实是要求权力去伤害另一个受害者。陈是拍摄者,同时也是受害者,这里也有他的隐私。但,除了强制,双方你情我愿的拍照并不犯法;犯法的是把这些照片上传网络的人。无论如何这都是严重的侵犯隐私,它的后果就是对当事人造成的神经崩溃般的伤害。自拍可以不抓,上传无以豁免。根据对此一事件的观察,权力不能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势必导致权利的群体反弹,而事件一旦处于群情激愤状态,极容易导致权利之间的不公和伤害。
都是照片惹的祸,三张照片三场风波。三场风波背后都有可供分析的权利和权力关系,这是人类社会永远的纠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