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没有想到陈冠希的艳照事件会像这个冬日的暴风雪一样突然降临并且愈演愈烈。网络的放大效应,在“艳照门”事件中被展现得酣畅淋漓。
在这个事件中,阿娇本来是受害者,但是受害者居然需要道歉,这似乎有点不近情理,记得同样是作为受害者的阿娇,以前曾被偷拍更衣照并刊登在杂志封面,遭到香港各界一片声讨并引发人们的广泛同情,当时人们强烈要求这本八卦杂志赔礼道歉……不过这一次,即便依然有不少人对其隐私被曝光表示莫大同情,但也掩盖不住有更多的人对其行为不检所表现的不齿,甚至影响到人们对演艺界的看法。
我们不得不承认,网络之所以能够迅速蓬勃发展起来,除了其具备信息的窗口与交换的平台等等这些主流价值外,还因为它是一个大千世界的万花筒甚至窥探器,很多人懂得并善于利用这一点,于是不惜用牺牲“美誉度”的捷径来换取“知名度”,此类故事让我们目不暇接;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那些在网络艳照中的“角儿们”显得相当可怜,因为她们确实没有必要以此来炒作自己,作为成功的艺人,其品质是比脸蛋与演技更重要的东西。她们唯一的错误在于——无论这些艳照是在知情或不知道的情况下拍摄的——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纯私人行为会成为今后被社会大众猎奇的素材。借由网络,任何正常的私欲都有可能被放大为“纵欲”,明星的良好形象将面临公众巨大的道德压力,这些明星是当然的受害者……
可事情不仅仅这么简单,对于那些对演艺界历来抱有成见的人来说,他们戴着的有色眼镜遮掩了演艺界更多的“德艺双馨”者,所以演艺界和被误导的这些人也算受害者;那些把艳照不断传播以获取邪恶的心理快感的恶意传播者更是受害者,无论他们最终会不会被法办;靠八卦隐私来拉动人气的网站也是受害者,因为暂时的人气之后他们将面临着没有隐私就人气骤降的巨大风险,而人们窥探的胃口总是越来越高;社会大众在明星与媒体的博弈当中更是受害者,因为大众所满足的是一种较为低俗的情趣,无形中帮助了一些唯利是图者赚取了利益,损害的是自己的良知与责任。实际上,不仅仅是演艺界,我们生活的世界本来就没有净土,人无完人,谁敢保证自己的隐私不被别人偷拍?网络安全除了需要防范病毒木马之外,恐怕以后的重中之重是要防范自己的隐私不被网络捕捉,然后放大演变成为公共事件。
网络是因为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出现的一种信息产品,但是它对我们的工作生活以及情感的影响不可小视,所有的丑陋与卑微,所有的快乐与痛苦,都有可能借由网络的渠道给予无成本的复制,变本加厉地产生核扩散般的裂变,最终使我们曝光在无影灯下……
没有受害者,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害者,甚至一不小心就变成施害者,在任何被放大了的“放纵”面前,人们只能面面相觑。网络本身是无情无义的,但它却会把无意义变得有意义,把无趣变得有趣,把无聊变得有聊……因此,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既不害人也不害己,是我们在这样一个网络世界里的生存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