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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 "风艳阁"淫秽网站覆灭
2008年02月14日 17:36:5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淫秽网站的众被告人在法庭接受审判。徐茂华摄 日前,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净化“虚拟世界”,已成为了全社会的责任。2006年5月,江苏省徐州市警方从正在开展的“净网行动”中得到线索,一个叫“风艳阁”的网站正在大肆传播淫秽图片和电影,注册的会员已经突破了10万,同一时间在线的会员最多曾达到2000个,并且在以每天新增几百名会员的速度急剧膨胀,涉及到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是什么人在幕后操控着这个网站,随着调查的深入,“风艳阁”的淫秽色情网站逐渐浮出水面。 事实淫秽网站证据确凿 登录“风艳阁”网站,民警发现,这个网站不仅内容火爆,充斥着诱惑性和挑逗性,而且种类也非常丰富,从小说、电影、图片、动漫到介绍性交易信息应有尽有,同时,包含各种淫秽信息的帖子更是以每天上千篇的速度更新,一篇热门帖子追捧的人数往往能达到几千,人气非常之高。进一步的调查显示,仅半年时间,在“风艳阁”注册的会员已经突破了10万,同一时间在线的会员最多曾达到2000个。 通过一番调查,专案组发现该网站地址位于美国,徐州市有一网民参与管理维护。网站论坛共有“VIP贵宾俱乐部”、“图片专区”、“影视专区”、“狼友俱乐部”等10个板块、52个栏目。 截至2006年5月30日,网站拥有会员多达10万,共发现主题文章39197篇、帖子340118篇,日均新增帖子7000余篇,涉及淫秽图片、淫秽电影、淫秽小说等多个题材,传播面广,影响极为恶劣,涉案人员遍布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全国众多地方公安机关都在关注这个网站并在设法将其打掉。鉴于案情重大,徐州警方将案情迅速上报,公安部、公安厅领导批示全力侦破,公安部于6月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 网警首先对这些淫秽信息进行下载、整理和保存。同时网警也基本摸清了“风艳阁”的管理结构。经过一个星期的甄别,网警一共下载了700多部淫秽电影和15000多张淫秽图片,这些成为日后起诉淫秽信息传播者的重要证据。 23岁的尹众,大专文化,是北京市某软件公司职员,2005年7、8月期间,尹众(网名“苦海无边”)与在江西某县财政局做公务员的高学(网名“我心随风”、“无天”)通过网络聊天相识,两人聊得很投机。不久,尹众提出想办一个色情网站赚钱,让高学帮忙管理,两人一拍即合,仔细商定创建色情网站事宜。尹众随后出资2460元注册域名,之后,尹众火速“任命”高学为站长并安排其招募高学历管理人员对网站进行维护,构建了以黄色淫秽内容为主的网站“风艳阁社区”。 这个名叫“风艳阁”的网站开始时,因为不收费,而且淫秽内容极多,很快就有了些名气。2005年底,“风艳阁”网站迅速蔓延开来,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风艳阁”就拥有会员10万多人,淫秽色情帖子的数量达到了34万,平均每天有1500多人沉浸在这个畸形的色情世界里。 高学是网站的总版主,负责招募区域版主,也正是在他的招募下,一批青年被“拉下水”,所有管理人员的网名中都带有一个“风”字,网站最“火”时,版主曾多达40多人。 24岁的朱光宇,是安徽一所著名高校的毕业生,这个从农村走出来的青年家境贫寒,为了排解工作压力经常晚上在单位上网并担任了该网站的区域版主。朱光宇怎么也没想到,仅仅在一个月后,自己就从“黄网”坠入了法网。 21岁的李鹏达,是上海一所著名高校的在校大学生,成绩优异,多次获得奖学金,还是学校的学生会主席。谁也不承想,这个老师和同学们心目中“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仅仅是为了显示自己网络管理方面的“卓越”才能,就在课余时间担任了这个淫秽网站的区域版主。 22岁的李广悦,是湖南某广播电台夜间情感节目小有名气的主持人。李广悦大学毕业刚1年,有着令人羡慕的工作和漂亮的女朋友,他住在表哥家里,虽然有着不错的工作,但平时却感到很空虚,充斥着强烈视觉刺激的色情网站很快就填补了他的业余时间。女朋友和表哥知道后都多次规劝他,但他却沉迷在网络不能自拔。毕竟网络里的诱惑太大,为了能当上管理员,他每天都要上网10多个小时打理网站。凭着大量发布色情帖子,李广悦成了“风艳阁”的高级管理员,并任命了多个管理员。 2006年6月,李广悦用女朋友的名字办了一张银行卡,站长往银行卡上汇了251元的提成。正是这251元给李广悦带来了七年的牢狱生活。 还有另外8名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其中最小的19岁,最大的24岁,他们也不承想,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触犯了现实中的法网。 判决两审定性罪当严惩 2006年11月,徐州鼓楼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鼓楼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尹众、高学、李广悦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751部淫秽的影音视频文件、11692张淫秽的图片等电子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魏星、李立闯、马俊、宋光宇、高超、邬国鹏、王晨、薛锦松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影音视频文件、图片等电子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2006年12月28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做出判决,尹众、高学犯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李广悦犯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李立闯、马俊、宋光宇、邬国鹏、王晨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魏星、高超、薛锦松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案件宣判后,李广悦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其余几人均服判息诉。李广悦在上诉书中提出5点理由:1.李广悦于2006年5月担任管理员,对于此前已经存在的图片及影音资料不应当承担责任。2.李广悦获取的251元是广告商支付的,不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款。3.设立VIP会员制,仅是设想,而不是李广悦所为,也没有从VIP会员的收费中分成。4.徐州鼓楼公安分局《淫秽物品鉴定书》是治安大队的民警委托治安大队进行审查鉴定,程序不合法,不具有法律效力。5.李广悦为从犯,应减轻处罚。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李广悦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作出评判:1.李广悦担任网站管理员以前存在的图片及影音资料,在李广悦担任管理员之后,仍然存在并继续进行传播,李广悦不仅自己对所有图片及影音资料管理,还任命其他人为版主,对这些淫秽图片及影音资料管理,使得该网站上所有的淫秽图片和影音资料得以继续存在、传播,李广悦应当对整个网站所有的淫秽物品承担责任。2.李广悦之所以能获得251元非法利益,正是基于其主观上有牟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管理淫秽网站的行为,故应当认定是传播淫秽物品的牟利款。3.现有证据证实李广悦等人设立VIP专区的主观目的就是盈利,且是李广悦和高学共同预谋的结果,案发前,该VIP专区已经实际注册了5个钻石贵宾和1个白银贵宾,至于没有获得分成,是公安机关及时侦破了此案。4.《淫秽物品鉴定书》是根据徐州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自2006年6月5日至9日对“风艳阁社区”网站进行勘察后,提取的“风艳阁社区”中所有的图片及影音资料刻录成的19张光盘进行的,徐州市鼓楼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作为办案单位,由办案人员把提供技术支持的徐州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提取并制作而成的光盘交给治安大队的淫秽物品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再由治安大队的淫秽物品鉴定部门根据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淫秽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对这19盘视频影音、图片文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该鉴定程序及鉴定结论并无不当,应予采信。5.淫秽网站是尹众、高学共同预谋、策划而创建设立的,作案时间长、牟利数额巨大,在共同犯罪中,二人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李广悦仅在管理网站的作用上与高学相当,其在参与管理网站的犯罪时间、获得的实际利益及主观恶性等方面均小于尹众和高学,其所起作用、所处地位与之相比较而言,可以认定为从犯。 2007年3月1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对李广悦的定罪部分,撤销判决中对李广悦的量刑部分。上诉人李广悦犯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被告人均维持原判。 此案已尘埃落定,等待他们的将是或长或短的刑期。但此案却值得我们去深思,该案12名被告人中,平均年龄在20岁左右,6名为大专或本科学历,有的刚刚参加工作,大多在科研和事业单位,其中3人为在校大学生,一人为中学教师,一人为执业医师,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竟是在某名牌大学担任学生会主席的大三学生。都是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都有着较为出众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可以说是一个高智商的群体。 我国刑法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以及传播淫秽电子信息,都属于一种犯罪行为;情节严重者,可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法律是无情的,对当代大学生而言,法律知识上的盲点是其最大的知识盲点。学法且懂法应当是学生、尤其是大学生们最重要的一课。 在此次“风艳阁”案抓捕的12名犯罪嫌疑人中,有8人是本科以上学历,他们对法律的淡漠不能不令人感到痛心。在这些涉案者中,大多数人并未通过色情网站牟利,所以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魏星说:我当时心里面想的是,做这个,只要不赚钱,就不会犯法。当时觉得只是做一个小管理员,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而对于尹众、高学这种牟利者来说,虽然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但他们总觉得在虚拟空间中发生的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谈到为何建立色情网站时,尹众毫不避讳的说:“为了赚钱。”短短半年时间,尹众获利76194.08元,高学获利53110.73元。 悔悟精神追求当懂自律 在互联网虚拟空间里,人们固有的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观很容易被削弱。在网络空间里漫游的人们,有的可能只是一个虚假的身份,鼠标的移动代替了真实的脚步,网络漫游者固有的社会规范、社会舆论、社会道德意识,必然会在大量纷繁复杂而又新奇、刺激的网络信息的冲击下,变得混乱或者被削弱,对个人行为模式的规范作用急剧下降或者暂时消失。 网络虚拟环境为个人言行的私密性和随意性创造了发挥的空间,一些不良网站的设计者也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便会大量地设置一些低级趣味的信息或空间,以满足这些人的需求,从而更加刺激了这些人的欲求。 据统计,到2007年4月,我国互联网用户人数已经达到了1亿人。提醒那些沉迷其中的人不要以为网络是虚拟世界就可以在上面恣意妄为、自由放纵,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度的。如果超过了法律的界限,在网上肆意传播淫秽、色情内容,肯定会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 曾有令人羡慕的电台主持人工作的李广悦,说:“第一次接触风艳阁,我想纯属新鲜刺激吧,那时候就感觉比较刺激,有一种热血澎湃的感觉”。 但是想到7年的牢狱生活,仍让他后悔莫及:“现在我脑海就一片空白。当初为何会那么傻,为什么会着魔一样地放下好好的日子不过。我希望那些从事黄色网站管理的管理员,把握好自己,把握好自己的命运和将来。这个社会是现实的,你始终要回到现实当中,网络只能作为平时消遣的一种方式,如果沉迷其中,总有后悔的一天。” 在“风艳阁”的10多个涉案人员中,除创办者尹众和高学外,其他的人之所以深陷其中,不能自拔,除了色情信息的刺激,还有一点就是虚幻的权力欲望。 在“风艳阁”网站上,版主或者管理员拥有任命下级版主,随意删除和回复帖子以及提升会员级别等权力。这让一些涉世未深却心高气傲的年轻人得到了很大的心理满足。十几名罪犯都毫不例外的承认自己在成功获取了有价值信息后有了自以为聪明的快感,而且在给同伴分享这些信息时,也毫无犯罪感可言,反而在同伴的吹捧下有了自豪感。 魏星:“在电脑上,在网站上的时候,有一种一呼百应的感觉!反正就觉得自己很牛,权力很大,到哪里我一提这个名字,大家都知道我是管理员。” 李广悦:“沉迷于这个网站,我想大部分的原因只有一个吧,在网络当中寻找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可能是工作当中,郁郁不得志,然后在网络中,寻找一种虚拟的高高在上的感觉。” 曾是上海某高校学生的薛锦松则说:“当初自己放弃了考研,感觉考研实在难以为继,于是想通过网络证明自己并非浪得虚名,做所谓的“版主”是赌一口气。但为了这口气却付出了昂贵的代价。在这一从象牙塔到社会最底层的坠落中,我饱尝着这样的痛苦,铭记着这样的道理:人需要一种约束,肆意胡为、随心所欲是要受到惩罚的。” 从人在象牙塔到沦为阶下囚,经营“风艳阁”的这些罪犯尽管都表示悔恨不已并有所醒悟,但为时已晚。这也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在追求精神世界的同时,不仅需要一种道德的约束,更需要一种法律的自律,肆意胡为或随心所欲,终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来源:
人民法院报
作者:
田浩 杨梅花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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