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灾无情人有情。《每日经济新闻》昨从中国红十字总会获悉,中国红十字总会各部门接受的社会捐款总额已经高达1.37亿元。红十字总会日前公布的“南方雪灾企业捐赠榜”显示,捐赠企业多集中在消费品领域、金融行业。截至2月6日,无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通过红十字会渠道向雪灾地区进行捐赠。(2月13日东方网)
无疑,这是一则让人愕然的消息,也是一则让人愤怒的消息。在1.37亿的捐款榜上,竟然找不出一家房地产企业的名字。换言之,在这场五十年不遇的特大雪灾面前,平素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的众多房地产企业,竟莫名其妙地集体“失踪”,成了拒绝履行社会责任的“缩头乌龟”。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个体应尽的责任,更是做人的基本道义。雪灾,既是对这种美德的检验,也是美德的最好展示舞台。
事实上,在这场突出其来的雨雪、冰冻的极端天气袭击下,这种美德也得到了真切的诠释和被赋予了最丰厚的内涵,亿万人民伸出了自己热情的双手、奉献出了一颗颗赤诚的爱心,有钱的出钱,有力出力……谱写了一曲曲众志成诚战雪灾、万众一心抗冰冻、真诚守望相助的感人乐章,以致于连外国朋友都由衷赞叹“中国是一个和谐的国家,中国人是世界上最团结、最可爱的人”。
然而,在这场牵动亿万人民心的雪灾面前,国内的房地产企业却以集体“失踪”而招致了国人的口水和诟病。当然,并不怀疑有些房地产企业甘做无名英雄,默默地为灾区人民捐了款、捐了物,尽了自己的企业责任。但在1.37亿的捐款榜上无名,这无论如何都是让人值得拷问的事实。企业是社会公民,那么,企业就当义不容辞地履行公民的责任,而不是袖手旁观、麻木不仁。
有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房地产平均利润在20%以上,属暴利行业,其利润相当一部分是社会组成部分创造的,拿出相应比例的利润作慈善事业理所当然。同时,房地产企业有70%以上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银行,而银行钱的大部分又来自民众的投资。因而,房地产企业为社会做些慈善事情合情合理。另外,房地产企业利用最为宝贵的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谋利,占有公共资源,就有为公共服务的义务。
可令人遗憾的是,众多的房地产企业并没有认识到这种责任和义务,没有表现出公众所期待的那种慈善行为,实在令人寒心。美国大企业家、大慈善家卡耐基有句这样的名言:“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既属暴利,却又十二分地“吝啬”自己的爱心,房地产企业该反思自己的道德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