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凶被抓之后
刚过五十岁的他却已是满头白发,身体严重残疾,我们可以想像在那漫长的岁月里,他曾经历了怎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今天,这场恶梦终于结束了,对郝金安而言意义非同凡响,这是他重获自由、洗清沉冤的一天。
2006年4月11日,河南省宜阳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盗窃案。主犯牛金贺因为腿被摔断住院。期间,他得到了当地公安局一位警员的照料。牛金贺为了报答那位警员,主动交代了他在山西煤矿抢劫杀人的事实。警方随后根据线索抓获了蔡德民,即郝金安所称的“杨小国”,以及另外一个参与杀害刘茵和的犯罪嫌疑人张广容。
此时,吴明甫家已经拆了正房,打好地基准备翻盖。听说此事后,便拿出盖房的钱,和儿子、女婿一趟趟往返于山西河南之间。其实,早在郝金安被侦查期间,他就向山西警方提供了杨小国等人杀人的线索。但山西警方根据郝金安提供的户籍地址未能找到这样一个人。
2007年3月29日,山西省吕梁市检察院驻山西省第二监狱检查室向山西省检察院移交了一份郝金安的申诉材料。同年4月12日,山西省检察院决定立案复查。
郝金安说,在山西省检察院提审他的过程中,他才得知真凶已被抓获。“当时,我并不相信,还以为又有别的案子怀疑到自己头上。”郝金安的案件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处理速度也异常之快。5月14日,山西省检察院向山西省高院递交了再审建议书。5月15日,陕西省高院决定立案再审。同日,郝金安及其家人得知上述情况。
2008年1月25日,再过十二天就是春节。这一天,已经不是第一次站到法庭上的郝金安,没有了原来的悲凉、痛心和恐惧。当天太原天气并不好,多云,有三四级的风,气温接近冰点,污染指数是该市第三个中、重度污染天气。但郝金安回忆说:“阳光很好,有太阳,很暖和,空气也不错。”
庭审中,郝金安的义务辩护律师李万忠的开场白让人为之动情:“他由一个靠打工谋生的合法公民变成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劳改犯。抢劫杀人的恶名让他无辜背负了近十年。这起冤案剥夺了他本应有的健康、自由和尊严。刚过五十岁的他却已是满头白发,身体严重残疾,我们可以想像在那漫长的岁月里,他曾经历了怎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今天,这场恶梦终于结束了,对郝金安而言意义非同凡响,这是他重获自由、洗清沉冤的一天。但此时面对郝金安,我们的心情复杂而沉重。这迟到的公正虽然是他盼望已久的,但在他木讷、呆滞的表情里,我们既找不到对洗清冤屈所表现出的欣喜,也看不到对当年蒙冤入狱所应有的愤怒,而只是听他用低沉的语气不断地重复着:‘我没杀人,我没犯罪,我是被打后才说的。’郝金安的冤情得以雪洗是偶然的,如果没有真凶现身,如果牛金贺不主动供认,郝金安还将在监狱里背负罪名度过余生。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回头反思,郝金安冤案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公、检、法机关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是否做到了严格依法办案,应如何建立和完善防错纠错机制,这是我们每一个法律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和面对的问题,也是郝金安案件带给我们应有的启示……”
出庭检察官、审判长多次询问郝金安,“为什么当初承认杀害刘茵和?”郝金安几乎哭出了声:“他们打得我要死,我不承认,他们就要一直打我”。当审判长让郝金安作最后陈述时,郝金安只说了一句话:“希望法律还我公道。”
下午三点,审判长白永旺宣布,郝金安无罪,当庭释放。
几天后,郝金安从审判长白永旺手中接过了2万元的暂时生活费用。山西省第二监狱也给他送来了1000元慰问金,并为他提供了回乡的火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