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调查清楚前就这样,未免操之过急!”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王志平被害案尚在民间传得沸沸扬扬,15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已经作出批复,追认王志平为革命烈士,此消息经媒体报道后,网友纷纷质疑“为什么”,其中,网友“杨亚军”、“陈光豪”等在红网红辣椒评论发文说事件尚未调查清楚,烈士不能缺乏榜样的力量,不宜盖棺定论,更何况同一案件中还有另外一名税务局女干部是受害者却被“遗忘”。
网友“杨亚军”认为,人们迫切想知道的是枪杀的原因,而不是随便给他一个烈士称号,开追悼会一烧了之,至于王志平是不是在“执行革命任务”,关六如为什么是“敌人”,也应于真相大白后方可认定。在事情没有搞清楚之前,我们不能道听途说,也不能胡乱猜测,而应该深入细致地调查,相信呼和浩特市能给民众一个事实的真相,给死者家属有一个明白的交代,但绝不能就这样草草了事。
烈士不能缺少榜样的力量!网友“陈光豪”的文章称,所谓革命烈士,身上自有发光的地方,自有令人肃然起敬的品格,自有感动的力量并激励人们前行。可是在真相不明情况下,公众不知道王志平有哪些高尚品格值得学习。《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七条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搜集、整理、陈列著明革命烈士的遗物和斗争史料,编印《革命烈士英名录》,大力宣扬革命烈士的高尚品质,当事部门似乎并未做这些工作。
在办公室被人无端枪杀,可被称之为牺牲。网友“谢浮名”、“李志行”的文章说,既然如此,与市委副书记同时遇害的还有位税务局女干部,也应该被称作牺牲,否则就是厚此薄彼、男尊女卑或者其他。这是一个并不复杂的处理事务的逻辑顺序,可惜的是,那位女税务干部被遗忘了,这显然有失公允,我们不应常抱有怀疑之心,然即便出于对死者的尊重,也理应还给民众一个基本的知情权,这要求并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