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搞限价房和单位自建房,都是两个败笔,我强烈反对!”在广州市政协经济组分组讨论中,市政协委员、合富辉煌集团董事长扶伟聪“炮轰”限价房政策,说广州的限价房让人重新看到平均主义、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子,给社会带来了新的不公平,影响社会和谐,应取消限价房。(见2月18日《新快报》)
虽然我不同意扶伟聪的观点,但我们要捍卫他说话的权利。而且,如此与大众感受格格不入的论调来自于一个市的政协会议上,至少让人看到了政协会议的开放氛围,看到一种直言不讳的批评机制正在形成。
目前一些地方限价房政策可能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如何定价、惠及人群的定位等。这些都需要积累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但一棒子把限价房打死,认为其影响了“和谐”,实在太过偏颇。
扶伟聪的矛盾就在于,他一方面要求“多搞廉租房和经适房”,另一方面却主张取消限价房。一方面说“限价房对房价的抑制作用有限”,一方面又大谈富人因为限价房而心理不平衡。这种矛盾心态恰恰反衬出限价房在百姓中的呼声之高以及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限价房绝不会影响和谐,恰恰相反,它的存在是在为和谐“托底”,是避免我们的社会陷入可怕的“马太效应”所采取的必要举措。
因为住房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这就注定了住房不能只找“市场”,而是要发挥“市场”与“市长”的双重作用。据我所知,上世纪30年代,美国政府就开始介入住房问题,针对低收入家庭出台住房补贴政策。按扶伟聪的观点,这种做法是不是也让美国富人的心理不平衡呢?
如果不看到住房的社会特性,而全部期待市场的调节机制,甚至认为限价房搞乱了房地产市场,显然是陷入了“市场万能”的陷阱。实际上,即使从纯经济角度看,当房价过高、购买欲望普遍被抑制的时候,富人也会为难以找到买家而叫苦不迭。
再者,限价房和商品房是两种不同的定位。限价房对商品房的价格调整起到一定的清除泡沫作用。整个房地产市场并不会因为有了限价房而走上不健康发展的道路。
社会和谐的基础应是广大百姓的共同富裕,是更多的人安居乐业。让少数群体满意,而广大百姓不满意,那就不是和谐,或只能是某些人的“虚妄的和谐”。
归根结底,“居者有其屋”是一个关乎权利的问题。是追求“众乐乐”,还是“独乐乐”,决定了和谐的走向。既然选择“众乐乐”,我们就少不了限价房,虽然它仍需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