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6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始举行。这次会议将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对已经选举产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予以确认,并将公布代表名单。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坤仁作的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修订草案根据此前常委会两次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作了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残疾人保障法自1991年5月15日施行以来,对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总结我国残疾人保障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调查研究,拟订了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就修订草案作了说明。
这次常委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为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做准备。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听取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作的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等。据介绍,新选出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都是经过依法民主推荐、有关部门认真考察、得到人民群众公认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为全国人大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并保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作用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会议听取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作的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等35个选举单位,根据选举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选举产生了2987名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2987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这一审查结果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确认后,将公布代表名单。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