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要求,今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农机补贴投入,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亿元,比上年翻一番,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农牧业县(场)。财政部、农业部已于2月25日向地方预拨了资金,预拨时间比上年提前了10天,以满足农业灾后重建和春耕生产需要。
记者从农业部了解到,与往年相比,2008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将有5个变化:一是投入规模加大。中央财政继续增加农机补贴资金规模,投入规模由2007年的20亿元增加到今年的40亿元,增幅达到100%。二是实施范围扩大。农机补贴政策将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惠及更多农牧民。三是补贴机具种类增加。由7大类24种增加到9大类33种。在此基础上,允许各省自行增加5种其它机具列入年度补贴目录,使用中央资金进行补贴。四是补贴标准适当提高。按照分类管理单机补贴上限的办法,一般类型农业机械继续执行单机补贴最高限额为5万元的规定,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和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补贴限额提高到8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补贴限额提高到20万元。五是经销商管理更加规范。补贴机具经销商须由农机生产企业推荐,经省级农机主管部门依据准入资格条件审定后发布实施。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逐年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投入,不断扩大补贴机具种类和实施范围,成效显著。充分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推进了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的普及应用。2007年中央财政投入20亿元,实施范围增加到1716个县(场),带动地方各级财政配套投入13亿元,农民购机自筹投入约70亿元,共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60万台套,受益农户达56万多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