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刚在受审时仰天凝视。王俭 摄
通过WAP业务为手机用户提供淫秽图片页面,昨天,北京轻点万维电信技术有限公司的4名员工在西城法院受审。他们被指控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且点击率高达25万多次,因此4人可能面临10年以上刑期。该公司原业务主管、嫌疑人罗刚在法庭上说,WAP业务提供色情信息,是很普遍的现象。
被诉提供淫秽信息
据指控,罗刚指使下属在该公司内通过WAP业务传播淫秽信息。经鉴定,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9日,该公司共上传28张淫秽图片,点击量达25万余次。据悉,该案由北京市公安局网络监督机构获得线索。2007年5月10日,市局网监处会同西城公安分局来到该公司,将相关人员抓获。
法庭上,罗刚为自己做了罪轻辩护。他说自己只负责制作月计划,很少过问具体业务。但证据显示,罗刚在公安机关供述,他曾告诉下属,在点击量和浏览量比较低、政策也比较宽松时上一些“色”的信息,提高点击率和浏览量。公诉人问,“你对这个如何解释?”罗刚这时承认,他曾经有这个提议,但他推脱说没有让下属一定做,做不做是下属自己决定。
“点击率”成业绩指挥棒
法庭上,提到的最多的词就是点击率。点击率不但是内容供应商的利润来源,还是通信运营商考核的重要指标。
罗刚说,他们需要借助通信运营商的平台才能把手机内容传播出去盈利,因此运营商对他们也有业绩考核,排名后面10%的供应商将被淘汰。为了避免被淘汰,轻点万维公司自己出钱购买消费卡,点击本公司页面订购自己的业务。罗刚说,这么做是为了保留公司与运营商的业务通道,为公司以后发展保留机会。
此外,罗刚说,页面内容选择有诱惑力的图片,也能带来更大的吸引力,增加点击率。据悉,轻点万维公司各地分公司业绩下滑时,就会向总公司反映,要求提供色情网页,北京的总公司会让编辑制作。“做信息服务这一行,有色情应该是普遍现象。”罗刚在法庭上说。
是否面临10年以上刑期
根据法律规定,传播淫秽信息,实际点击量达到1万次,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如果数量达到25万次,为情节特别严重,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因此,双方争议的一个焦点集中在实际点击量是否达到25万次。4个人都称,因公司自消费占了很大比例,也在创造流量,产生许多虚增点击率。因此,实际点击数量将低于25万次。
但公诉人认为,公诉机关依据的是网络行业协会的鉴定结论。辩护人的计算只是一种推断,没有权威的鉴定结论和充分的证据支持。“如果有这样的证据,我们同意由更权威的部门鉴定。”但据网络行业协会的意见,25万次就是最后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