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过的宏观经济调控主要有三次。
第一次:1988年末。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所进行的比较重要的一次宏观经济调控。起因是:从1979年到1988年,由于实行改革开放,长期被压抑的潜在生产力获得了解放,我国经济实现了差不多连续十年的快速增长,但经济中积累的不协调、不平衡因素也越来越多。加上1988年初,在大量商品仍然供不应求、通货膨胀率客观还比较高的条件下,就过早地作出决定,要进行全面的价格改革“攻关”:极少数重要商品的价格继续由国家宏观控制,并进行适时适度的调整;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完全开放,由市场调节。接着又放开了高价烟、酒的价格,市场销售价一举提高了好几倍甚至上十倍,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也上升到了两位数,而银行一年期的储蓄存款利率还只有7.2%,商品价格指数与银行利率明显倒挂,很快就出现了全国性的商品抢购现象。在此情况下,中央紧急作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决定,坚决进行宏观调控,全面压缩需求,控制物价。
由于这次经济失控的范围宽、来势猛、影响大,因而调控的步伐也就比较急,采取的措施与力度也比较大。可以说基本上是用行政命令的方法进行“急刹车”的。这样仅仅经过不到一年时间,经济就重新达到了基本平衡。但这次宏观调控,在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也有着某些不足。现在一般将这次宏观调控形容为“硬着陆”,虽然没有“机毁人亡”,但机体已受到了某些不可避免的损伤。
第二次:1993年下半年。起因是1992年以后,各方面加快经济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到1993年上半年又出现了明显的过热,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上升近一倍,通俗膨胀率又超过了两位数。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进行调整。这次调整主要是运用信贷、税收等经济办法,将经济过热的局面缓缓扭转过来。重点虽然还是控制基建投资,但主要不是直接压缩投资和具体项目,而是严格控制银行信贷规模和开征高额的投资方向调节税。在此前提下,具体压什么、压多少,主要由各部门、地方自行决策,以达到既压缩建设规模、又提高建设效果的双重目的。仅仅经过了两年时间,经济基本上又恢复了平衡,而且经济增长速度没有大幅度下滑。因此,将其形容为“软着陆”,评价明显比第一次要高。
但回头分析,这次也有所不足。最主要是,调控的时间拖长了一些。因为从当时经济的总体形势看,到1995年下半年,调控已经基本到位了。从1996年开始,理应适当调整宏观经济政策,适度放松,增加一些基本建设投资,以扩大就业和适当增加居民消费需求。但我们没有作这样的调整,而是继续从紧。到1997年下半年,市场销售不畅进一步加剧,开始从过去的通货膨胀变成了通货紧缩,物价指数绝对下降。一直到2003年,物价指数才从绝对下降转为基本持平。
第三次:2003年下半年。起因是:随着新世纪的到来与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各方面都希望加快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发展步伐;加上成功地加入了WTO,经济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扩大,各地方、各部门发展经济的热情迅速高涨,经济形势很快又出现了过热现象。这样从2003年下半年起又进行宏观调控。这次动手比较早,仅仅在出现了局部过热、还没有形成全面过热的情况下就开始了;力度比较适中,即使对重点调控领域,也没有采取“一刀切”、“急刹车”的办法一律加以控制,而是在保有压,区别不同情况加以不同对待;措施范围也比较适当,不是不加区别地全面收紧,而主要是把住把好土地和资金供应两个重要“门闸”。特别是对调控延续时间的掌握比较准确,即在形势基本稳定下来以后,就在内部明确,看来这次宏观调控已经基本到位,一般可以不再采取激烈的措施了。因此,其效果可以说比任何一次都好。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经验综合起来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必须做到“三适”,即适时、适度与适可而止。第一次(1988年)之所以在成功之余的主要在于,不够适时和适度,即动手调控的时间偏晚,力度偏大;第二次(1993年)之所以也不够理想,主要是虽然较好地做到了适时、适度,但没有做好适可而止。只有第三次(2003年),因为“三适”即适时、适度与适可而止基本上都做到了,从而才取得了比较全面的成功。这些经验,是非常宝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