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回归
1999年12月20,澳门在新口岸附近海面施放焰火,庆祝澳门回归祖国。
中新社澳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零点整准时在澳门政权交接仪式所在地花园馆内升起。这面国旗的升起,象征中国从即刻起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
“一国两制”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解决祖国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它首先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来的,是党中央经过长期酝酿,认识逐步深化的结果。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谈话,就实现祖国和平统一问题提出九条方针政策。其中包括:建议举行国共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并可保留军队等等。此后不久,邓小平把上述方针明确概括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指明了正确道路。接着,邓小平又提出“一国两制”的方式同样适用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发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就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提出八项主张,进一步阐明了“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一国两制”的构想首先成功地运用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中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先后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