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订阅本频道的头条新闻
 24小时热点  
·近8万新闻记者已换新记者证
·专家:针对差异细化碘盐标准
·美女保安将服务国庆安检
·18位老战士将参加国庆游行
·长沙发322个工种工资指导价
·河南监狱设服刑人员改造基金
·虚拟货币交易成色情网站动向
·两地车祸不同判 法官也纠结
·广东严查酒驾 一夜拘留78人
·青藏铁路查出1.28亿假发票
 科学·探索·轶闻 更多
英雄纪念碑曾欲在碑内装电梯
·中国9大城市娶老婆成本
·陈独秀拒绝共产国际经费援助
·毛泽东亲自参加的悼念活动
·重庆连发地产窝案:五厅官落马
·"白宫"楼举报人狱中蹊跷死亡
 人物语录 更多
洪晃生父:章含之有外遇在先
·76岁李宗仁与胡蝶27岁女儿的忘年恋[图]
·开除刘少奇党籍 谁唯一没举手?
·谁是毛泽东的“双儿女亲家”
·揭秘:毛主席像章怎样从“狂热”到“制止”
·毛泽东的烟瘾:烟龄长达六十三年
·【中国·面孔】之悲情农民赵作海
·【中国·面孔】之“房产大炮”任志强
·【中国·面孔】之文强黑与白
·【中国·面孔】之冷血屠夫郑民生
·孟学农两度去职低调复出 曾赋闲一年远离公众视野
 English News More
浙报集团系列数字报刊
浙江日报 | 钱江晚报 | 今日早报
美术报 | 浙江老年报 | 城市假日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国务院公布《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7月1日施行

   中新网3月10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3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以下是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20 号

   现公布《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八年三月三日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的管理,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证地质勘查质量,促进地质勘查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第三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地质勘查资质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地质勘查资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和专业地质勘查资质。

   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液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石油),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煤炭等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资质。

   专业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地球物理勘查资质、地球化学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地质钻(坑)探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

   第五条 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级;其他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级。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都有权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 申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具有资格的勘查技术人员;

   (三)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勘查设备、仪器;

   (四)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

   第八条 下列地质勘查资质,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一)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

   (二)其他甲级地质勘查资质。

   本条第一款规定之外的地质勘查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第九条 申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书;

   (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三)勘查技术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勘查设备、仪器清单和相应证明文件;

   (五)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关文件。

   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地质勘查资质申请的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1]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