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张晓晶 梁娟)3月11日,社会各界期待已久的“大部门制”改革方案终于亮相人民大会堂。这项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着眼于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改革,令全国人民满怀期待。
1982年以来,历经5次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已由100多个减少到28个,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严重制约着经济发展,影响社会和谐。
投资办企业盖了112枚公章、耗时两年多仍未完成审批,屠宰一头生猪有8个部门管,太湖治污“九龙治水”……这些曾引起社会强烈反映的典型事例,是政府一些部门职能不明、权责不清、行政越位缺位、与民争利现象的缩影,凸显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
要适应科学发展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的新期待,就必须对现行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
“精简”就是要精兵简政,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减轻行政成本给群众造成的负担,把公共财政增收更多地用到民生上去,从根本上清理和消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与民争利现象,让企业发展、百姓生活有一个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
“统一”就是要根据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四大职能,合理设置机构,既减少重叠、交叉,又增强统筹协调能力,解决行政中的缺位、错位和越位问题,加强对经济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
“效能”就是要通过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增强行政能力,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问题,不让群众办事跑冤枉路、花冤枉钱,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行政保障。
“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是党和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大部门制”改革是朝这个目标迈出的一大步。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全国人民的热情支持,有改革开放30年积累的宝贵经验,这样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