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多时的“大能源部”并未成为现实。按照昨日(11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原属国家发改委内设的能源局将升级为国家能源局,同时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国防科工委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
此外,一个更高层面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亦将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能源办则随之撤销。
能源领域的多头管理现状是改革最主要的动因,之前专职监管能源的发改委能源局属于正司级,而其监管对象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公司等则是正部级或副部级,这也被普遍认为容易造成监管无力。
去年年底,公开征求意见的《能源法》草案中第二章专文论述“能源综合管理”问题,其具体表述为,“将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能源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能源管理工作”。当时就有专家猜测即使独立的能源部如期成立,也无法集中能源管理的所有权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马富才昨日(11日)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确认,作为一个议事机构,能源委不会成为一个实体机构,其组成人员将包括国家领导人和各相关部委负责人等。而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局将把所有类别的能源管理纳入旗下,但具体到定价、储备这些职能分配的细节则还尚在讨论之中。(李静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