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价居高不下的现状,全国政协委员徐德明建议采取差别政策,特别是要在大中城市尤其是副省级以上城市建立按户籍分享所在地住房资源制度,以解决这些城市房地产资源配置不公平现象。
“现在的问题是农村的想进城、县里的想到市、省里的想到北京买房,不断推动房价上涨,使得大城市越来越大,小城镇难以发展。”
徐德明委员表示,除了这种强劲的需求之外,造成房价上涨的原因还有很多,如大量的投资性购房;有的房地产公司自定价格获取暴利或待价而沽;一些地方政府为筹资搞城市建设,靠卖地、靠买房给落户的政策刺激购房,推动地价房产上涨等等。
“在这样的格局下,城镇中心的老住房困难户就被边缘化,拿着动迁的低标准补偿费而无力原地购房回迁,只有到郊区购房,使本来就困难的职工又生活十分不便。而外来的富裕新住户占据市中心繁华地带,生活成本低又十分方便,这实在显失公平。”
徐德明委员认为,关键是要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房地产价格政策,加大政府定价的力度,强化政府监管的权威。
对于大中城市建立按户籍分享所在地住房资源制度的具体设计,徐德明委员建议,需购房者凭借当地城市户籍按城市居住标准购买由物价部门审定的房价购买,超过标准部分适度加价;对没有户籍的购买者可加收一倍以上的价款,超标加价和加倍收入所得用于困难居民住房补贴和建设承租房。(记者 王娇萍 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