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中央编办副主任王澜明代表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要抓住两个重点
“好方案能否取得好效果,关键在于组织实施工作能否做好。”王澜明认为,方案的组织实施要抓两个重点问题:
一是抓住转变职能这个核心。不论是机构调整变动的部门,还是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都要落实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要切实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承担的职能履行好;根据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16字职能,严格界定政府所属部门的职责范围,把政府职能分解落实到部门;在改善经济调节、严格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属于部门管理的事项,不仅要管而且要管好,转变管理方式,优化管理程序,减少管理层次,提高管理效能。
二是着力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目前,部门间存在职责重叠、交叉和不清的问题,影响了政府履职,造成政出多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理顺部门职责分工,要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坚持权责一致,赋予权力的同时也赋予责任,有权必有责,履权必负责,做到权力与责任对等;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提高行政效率。
王澜明提出,部门“三定”是机构改革实施工作的中心环节。落实方案的第一步工作,就是要为有关部门做好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工作。解决这两个重点问题,要从制定和完善“三定”入手。不论是调整变动的部门,还是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都要通过制定和完善“三定”规定,具体落实转变职能的各项要求,理顺部门关系,强化部门责任,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
相互衔接整体推进
王澜明说,政府机构改革包括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落实方案,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要和推动其他三项改革协调进行。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是,根据各层级政府的主要职责,合理调整和设置机构,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在机构设置方面,除中央有要求上下对口外,地方政府可以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受时间限制。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坚持能由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不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因专项任务而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予以撤销;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建立协调机制;确需设立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他还谈到,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可分三类进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整合资源,强化公益属性,加强政府监管。与此同时,还要配套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财政政策。(记者 盛若蔚 朱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