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时受伤,该由谁来买单?在本届人代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移动公司董事长郑杰建议,通过立法来规范志愿者活动,保障志愿者的权益,不要让“爱的奉献”成为“爱的风险”。
据统计,目前全国经过规范注册的志愿者已达2000万人,累计有8亿人次的志愿者在扶贫开发、社区建设、海外服务、大型赛事、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方面为社会提供了超过41亿小时的志愿服务。但在越来越多人加入志愿者队伍的同时,志愿服务中也出现了一些仅靠热情无法解决的问题。比如说,志愿者在为社会提供服务时,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补偿责任?
以北京为例,目前约有14%的北京市民曾经参与过志愿服务,但是只有11.2%的志愿者在每次服务中能得到安全保障,20%左右的志愿者曾经受到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与此相对应的是,一半的组织没为志愿者提供任何保险,这意味着一旦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危险,志愿者可能得不到分文赔偿,志愿者的权利和热情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开始,上海已着手推行志愿者的注册工作。只要年满18周岁,志愿服务满30小时以上,并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表现,就可以申请成为一名注册志愿者。一旦申请成功,即可获得中国银行特制的“上海志愿者卡”,该卡除一般的银行卡金融功能外,还提供意外伤害保险、特惠服务等。但是郑杰代表认为,仅仅为志愿者注册并不能解决志愿者工作中暴露出的这些问题,有必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志愿者的权益。
因此,郑杰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志愿者服务法》,规定志愿者组织应当根据服务的内容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财产保险,使志愿者在确实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时,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赔偿;志愿者在提供志愿服务时,给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在志愿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由志愿者组织承担全部责任。(记者 张晓鸣 樊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