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全市高中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 明年这一比例将减少
新华网上海频道3月15日消息:上海市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将有机会获得高考推荐加分机会。市教委昨天对外发布了2008年本市推荐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接受普通高校选拔工作的通知,全市推荐生总数2932名,占全市应届毕业生的3%,名额分配将根据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按比例下达到各区县(局、公司)。
被推荐对象须是具有本市报考普通高校资格的在籍应届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下同)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上海市在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在高一、高二两次或在高三获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上海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可向户口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区县高招办提出申请。
上海市在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取得优秀成绩者;或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在某方面有突出表现和特长者。
经市核准的推荐生与其他考生一样,需参加全市统一的高考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和录取工作。其中,经市核准的推荐生中获市(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在高考原始分上加20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其他经核准的推荐生在高考原始分上加10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
内地新疆高中班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七宝中学2名、上海交大附中1名。
市教委指出,结合本市实际情况,2009年将对推荐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接受普通高校选拔工作的推荐对象和加分分值进行调整,减少推荐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占全市高中毕业生总数的比例。